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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在普法视频下公开兜售?这种电子烟“上头”更“上刑”!
一段普法视频
怎会沦为犯罪嫌疑人的交易场?
留言“浙江有货”
是普通烟弹还是另有隐情?
一场深夜送货上门的交易
揭开一个利用普法视频
兜售依托咪酯烟弹的贩卖毒品案
2024年初,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获取好处费,以在某科普依托咪酯短视频下方留言“浙江有货”的方式,帮助同案犯白某某(另案处理)寻找买家。评论区留言发出后,借助视频传播流量,很快就有买家主动私信陈某某进行询问,陈某某随即将其引至某常用聊天工具并拉群约定价格和送货方式。
当晚,白某某就将两颗依托咪酯烟弹送到买家发来的定位地址,供买家试吸验货后完成了第一次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依托咪酯”从2023年10月1日起被列为二类精神药品,属于国家新列管麻精药品,明知其危害却贩卖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
滥用“依托咪酯”的危害
个人危害:依托咪酯对人体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很大,吸食后易出现头晕、视力模糊、记忆空白等症状。长期滥用会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超出身体耐受范围时甚至会造成死亡。
社会危害:吸食“依托咪酯”能够产生麻醉作用,造成意识和行为无法自主控制,滥用可能引发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请牢记:
“依托咪酯”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
滥用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全国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短视频展播《起底“烟粉”(依托咪酯)》
文字:吴成
责编: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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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检察院神秘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