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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原始最粗野的流氓理论

2017-07-04 关敏 逻辑与正义 异乡客Outsiders

关敏ww2840901454提要:吴思提出了最原始最粗野的盗匪理论,他说:“我付出了我就该得的,我玩命了就该得到。这可能是人类合法性的一个最基础的论证。”如此说来,我向美女求爱,那美女就是我的。因为我付出了心血。“我玩命了就该得到”;所以,凡是我玩命抢到手的财物和女人都是我的。这完全是反人类的歪理邪说。

 

一,事实和价值应该分开

 

吴思思维错误是把事实和价值等同起来,中文系学生已被无逻辑的汉语毒害,根本不懂逻辑,只会用些生动的故事迷惑脑子混沌的汉人。

 

命题(statement)可以分为两类:事实判断(fact judgement)和价值判断(value judgement)。前者只陈诉客观事实,也就是“what is”的问题;后者讨论行为的标准,也就是“what ought to be”的问题。

 

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休谟首先注意到,人们经常在事实判断的后面,跟一句价值判断,而实际上从第一句话并不能推出后一句话。比如,这句话:“下雨了,天气太坏。”前半句是事实判断,后半句是价值判断。如果不附加逻辑条件的话,从前半句是得不到后半句的。又如,“所有的单身汉都是未婚的”并不能推导出“因此他们是恶的和不幸福的”。因为事实判断是客观的,是惟一的,与人们的立场无关;价值判断是主观的、多元的,与人们的立场有关。吴思的邪说源于他的特权立场,他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为取悦上而升总编。“坐江山”有垄断江山之意,怎么会是民主派?

 

“打天下坐江山”属于事实领域;“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属于价值领域;这两者绝不可混同。吴思毫无逻辑,把两者当成了一回事。他说:“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认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来了,我坐江山享受点特权,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该得的,我玩命了就该得到。这可能是人类合法性的一个最基础的论证。”见链接

http://blog.tianya.cn/post-115403-10392189-1.shtml

 

打天下、坐江山”作为历史事实确实存在过,但因此就说“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没有道理的。吴思粉往往以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进行狡辩。

 

逻辑要求,事实(实然)和价值(应然)要分开,黑格尔却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混为一谈。黑格尔说: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都是存在的。明显地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等同起来,这是辩证法的死穴。存在与否属于事实(实然),合理与否属于价值(应然),两者不能混同。存在只是一种现象,它本身与合理无关。若以正义的价值观来区分,有的存在是合理的;有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存在就是合理”就是强盗逻辑。整天把“存在就是合理”挂嘴边者,要么是不懂何为正义的脑残,要么就是为一切恶行而辩护的混混。

 

有人说:“存在都是合理的”是指“存在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有的存在都有某种理性因子。”譬如:吃人者经过理性计算在1960年吃掉自己快饿死的孩子,以延续自己的生命。这种理性属于弱肉强食的强盗理性,只具有个别性,不具有普遍性。强盗盗窃、抢劫、强奸、杀人都是个别性的理性,不可能为对手承认和同意,不具有普遍性,所以不是社会理性。人的行为只有合乎社会理性即为对手承认才是正义合理的,如市场上的交换活动。可见,以“存在都是合理的”来论证“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绝对错误的。

 

二,什么是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合法性在西方用“legitimacy”表示。Legitimacy指“拥有为普遍的行为标准所承认的正当理由状态”;正确的翻译不是“合法性”而是“正当性”。可见,合法性是指一个政权的正义性,即民众对于一个政权的内心认同。众所周知,国家“暴力”是为了保护人的财产、自由和幸福,以避免弱肉强食的丛林状态,才有合法性。具有合法性的暴力强制力才是政治权力。

 

在吴思那里,凡是暴力都有合法性。官员伤害他人的权力是“合法伤害权”,土匪勒索赎金是在获取“血酬”,“血的报酬”当然合法了。吴思的“合法”都是单方面的自我认定,不可能被对手承认,更不可能被人民的普遍认同。吴思的“合法”一词本身就是对“合法性”即正义性的强奸。

 

古希腊人认为,人们杀死独裁者、杀死抢劫犯,天然正义。

 

吴思反过来说,抢劫犯、独裁者杀死人质或得到赎金,天然合法,是“合法伤害权”的应用,“血酬”是抢劫大自然的结果。吴思为此提出“自然价值论”,他断言,价值和财富是自然创造的。“自然也生产价值,你不去生产,自然也替你生产了。”这些财富都是无主财产,大家都去抢劫好了,这叫“抢劫大自然”。所以,抢劫是正义的!“暴力掠夺就不完全是破坏性的,而是创造性的”。吴思说:“如果把文明理解为大体有秩序,那文明就是打出来的”。也就是说:暴力掠夺战争创造了人类文明。这太荒谬了,只能当成笑话。

 

《世界人权宣言》第1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希腊罗马的法律旨在保护私有财产。近代英国美国法国的民主革命的旗帜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反对君主的横征暴敛。《共党宣言》却公然宣布:“消灭私有制”。可见,“共产”就是用暴力剥夺他人的财产。众所周知,任意地用暴力剥夺他人的财产是土匪行径,而布党“消灭私有制”造成千古未有的惨剧。列宁斯大林整死的苏联人达5千万,红色高棉杀死了全国人口1/3!斯大林在二战结束前对丘吉尔说:“死一个人是一场悲剧,死一千万人就只是一个统计数据了。”堪称布党野蛮性之大暴露。

 

布党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党魁的意志,吴称为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即元规则。吴思的抢劫正义论、血酬就是破坏私有制。布党革命就是杀人放火,吴称为合法伤害权即革命杀人权。毛说蚂蚁千万条,归根结底只一条——“造反有理”,其潜台词无非是:犯罪有理,打人有理,杀人有理,抢劫有理,破坏有理。也就是说:在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引下,革命群众有权丧害“阶级敌人”,吴思当年就是一个拥有“合法伤害权”的红卫兵。按照蚂蚁的阶级斗争论,只要以先进的无产阶级代表的身份,就有权改造(即丧害)甚至消灭非无产阶级分子,尤其应改造(即丧害)甚至消灭资产阶级分子。可见:阶级斗争论以及达尔文的“弱肉强食”的丛林原理是“血酬”、抢劫正义论、“合法伤害权”的来源。

 

吴的暴力论是“暴力消灭私有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是为打天下坐江山奠定合法性基础。“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权——奴役天下人和掠夺天下人的财产,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于鼓吹“侵权合法”、“掠夺合法”、“抢劫合法”,全是强盗逻辑。因为奴役天下人和抢劫天下人的财产不可能为天下人所同意;没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权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无合法性政权为了万寿无疆,唯有杀戮杀戮再杀戮。这种没有合法性的政权不是政治,而是野蛮的专制。然而,在暴力高压下,统治者迫使人们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把非义说成正义、把非法说成合法。中国历史就是如此。打天下,坐江山;一打一坐也就是两三百年。你打出秦,我打出汉,数千年历史就是邪恶的循环……

 

三,吴思的“劳动代价论”

 

吴思为论证“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提出的证据是:“我玩命把天下打下来了,我坐江山享受点特权,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玩命了我付出了暴力,为什么就不能有的一个合法的地位、特权的身份?”

 

这就是“劳动代价论”。吴思说:为了夺江山,我“玩命”付出了血的代价,当然该“坐江山享受点特权”。他狂妄地叫嚷我付出了我就该得的,我玩命了就该得到。这可能是人类合法性的一个最基础的论证”如此说来,我向美女求爱,那美女就是我的;因为我付出了心血。“我玩命了就该得到”;所以,凡是我玩命抢到手的财物和女人都是我的。这种弱肉强食的歪理邪说在愚昧的华人中还颇有知音。

 

劳动代价论认为:拥有自己劳动成果,是人们公认的真理。抢劫政权要付出劳动,甚至付出生命,所以,谁付出了代价而抢劫到国家权力就归谁所有,天经地义。抢劫到的权力属于带头人尤其合情合理。因此,国民党从北洋手里抢到政权,就由国民党一党专政。汪精卫就对王造时说过:“你有本事就抢国民党政权”;这活像拿着刀的流氓强奸妇女后对她说:你有本事杀了我呀!请注意,流氓被惩治是正常社会的常态,是人们善良愿望的实现,是正义的体现。同样,结束汪伪强权暴政,也是人们善良愿望的实现,是正义的体现。

 

劳动者拥有劳动成果,不是绝对的,一要看你的劳动是什么性质劳动,二要看你劳动所获得是什么。如果你的劳动是创出性的,例如在自己院子里养鸡,鸡和蛋就是你的财产。当然,“你的财产”不可曲解成你付出劳动抢劫了别人财产也可以成为你的财产——你抢到的就是你的财产。可见,并非“一切劳动的产物都构成产权”。所以,付出了血的代价,并无“坐江山”的特权。若华盛顿持有吴思的观点,美国就成了君主野蛮国而不会成为民主文明的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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