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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残联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的通告


      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相关条例、管理办法等,崇州市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将从3月6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根据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要求,现将崇州市审核认定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审核对象:

      崇州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审核时间:

      2023年3月6日至10月31日

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税务等级低残联服务网页,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项,然后点击在线申请进行申报。







网上办理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需准备好2022年度残疾人在该企业、事业单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2022年度发放的工资证明(不得低于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以及2022年度为其购买的五险凭证(社保、医保、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以上所上传资料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相关说明:

      1、年度安排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要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在残联本部门的通知后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崇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科电话:82180379,进行咨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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