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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满月,想卖股可别学他们!

小多金服 小多金服 2023-02-24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来,围绕如何合规、快速卖出上市公司股份的讨论持续至今。期间,有的股东顺利减持,有的却拿到了监管部门沉甸甸的处罚决定。新规满月,再用不知道新规来解释就越来越说不过去了。想好好卖股票,就让我们一起先看看那些“被罚站”的教训吧。

据小多金服案例中心统计,5月27日以来,沪深两市共有1家上市公司董监高因违法减持被行政处罚;6家上市公司其董监高或股东因违规减持被交易所实施了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还有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有关股东违规减持的公告。



减持没有预披露(11家)

案例1:2017年6月5日,某上市公司高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公司股票5,000股。由于他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在6月9日对其予以监管关注。

点评: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及时披露是本次减持新规强化信息披露的主要要求。规则本身并不复杂,因为没有及时学习而犯错实在可惜。小编知道不少勤勉的董办小伙伴在新规发布后的上班第一天就已经把董监高减持须知发给了公司领导,这种表现必须点赞!👍


案例2:A公司作为某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A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017年5月22日、5月23日,A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投票20万股、380万股,交易总金额13092万元,A公司未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深交所于6月3日向A公司发出监管函。

点评:本案例中,A公司违规的原因是其没有遵守自己有关减持前将提前公告的承诺。股东承诺说话算话,要做到可是个细致活。提醒大家,不要光顾着看减持新规,新规发布未被废止的老规定,相关主体自己的承诺都是继续有效的。


超比例减持(4家)

案例:某上市公司三名高管与监事,利用持股平台减持上市公司股票27.31万股,均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16%。本次减持违反四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作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6月15日,深交所发出监管函。

点评:公司法规定,董监高每年减持所任职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这里的25%,是指登记在董监高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不包括间接持有或其他控制方式。案例中的四人通过持股平台减持其间接控制的股票,违背的是其主动承诺事项。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可减持25%股份的计算,仍然可以适用已有的规则,并无变化


违反慢走规则(1家)

案例: 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于2016年5月10日和6月15日两次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上市公司总股本13%的股票,但未在法定限制期限内停止股票买卖。6月28日,证监会责令该控股股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点评:慢走规则是指当股东买卖股票达到特定比例时,除了应履行公告义务外,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暂停买卖的限制性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这一规则的适用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增持至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在此期间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增持至5%之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每增减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持股达到或者超过50%之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在本案例中,A公司减持累计达到5%时,未能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并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继续卖出股票,因而违规。


再次提醒大家,董监高、股东合规减持股份,不仅需要关注减持新规,还应特别留意其他已发布的规则、指引、通知与新规的兼顾。诸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增减持股份公告格式指引等,请大家各取所需,与本次新规融会贯通。法规本身就复杂,再不认真学习,不罚你罚谁?😖

 

另外,除了上述违规减持案例,小编还关注到新近发生的两件新事情:

一件是某公司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财产,将部分股份转给前妻后,其自身持股占比降至5%以下。市场由此评论离婚减持成为新套路。

另一件是某公司股东通过可交换债减持2.5%的股份。新规虽然将通过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方式全部纳入适用范围,但每一种方式具体如何适用新规尚未有具体说明。据了解,监管部门目前已经收到了不少有关规则适用的疑问,他们也正抓紧就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准备一份更具针对性的解释说明。在此之前,小编提醒各位想减持的主,千万谨慎行动不莽撞,搞不清的问题一定记得去咨询。


减持不易,坚持学习更不易!小编想和大家一起做学霸,让我们合规在手,逍遥而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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