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增持那些事儿
最近大盘不稳,公司股价跌得厉害,江湖救急啊!
大股东增持股票吧。
直接去二级市场买就可以吗?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主要有四个途径:
一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也就是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二是通过协议转让;
三是通过要约;
四是通过间接购买。
为了维护股价而做的增持通常是指第一种,也就是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从二级市场买股票是不是要公告啊?
对于不同的购买者,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有所差异。例如:
(1)上市公司董监高;
(2)持股5%以上大股东;
(3)持股30%以下控股股东;
(4)持股30%~50%股东;
(5)持股50%以上股东等。
对了,最近经常看到上市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既有董监高的也有大股东的,增持计划是必须披露的吗?
相关规则明确了持股30%~50%的股东,以及持股50%以上的股东,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在首次增持时应告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增持计划。
对于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披露增持计划。不过,这些主体的增持行为对于股价而言比较敏感,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自愿性披露。如果选择自愿披露增持计划,相关主体应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公司参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第99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深交所公司参考各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点击打开《增持计划那些事儿》,查看具体内容~
那如果想要增持,是否还有别的需要注意的地方?
董监高与大股东的增持除了前述事项外,还需要注意窗口期的相关规定。我们将所有涉及窗口期的规则汇总如下,在做增持安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明白了,那对于股东增持,除了窗口期外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对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和持股30%以下的控股股东而言,增持还需要注意权益变动的数量和信息披露事项。
持股30%~50%的股东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每12个月内增持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即俗称的“爬行增持”,若超过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对于持股50%以上的股东,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股份增持。
增持也会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吗?
有可能哦。
点击打开《增持指南》,查看具体内容~
哪些情况下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哪些情况下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可以参考下图的总结。图中列举仅考虑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投资人的持股比例,或其持股比例所在区间。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我们公司目前也在回购公司股份,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因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而发生权益被动增加,是否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
关于权益变动,沪深交易所于今年4月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这个规则对于我们增持有什么影响吗?
《指引》目前尚未正式实施,不过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避免触及违反这个规定的事项。《指引》对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细化与明确的要求,主要增加了权益变动提示性的披露要求,主要情形包括:
(1)投资者拥有权益未达到5%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一致行动人中的单个投资者拥有权益达到或者超过5%;
(3)投资者持股达到20%、30%以上,减少持有股份虽未满1%,但导致持股比例降至20%、30%以下的;
(4)投资者与第一大股东拥有权益比例均为10%以上且相差小于或者等于5%;
(5)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自身股权结构发生较大调整;
(6)一致行动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
(7)5%以上股东拥有权益增减变动1%。
同时,《指引》针对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的披露内容要求。
不过正式文件也许会有修改,期待早日见到定稿。
谢谢小吴老师,这就去和老板们讨论讨论增持计划~
等等,增持计划也是一项股东承诺事项。在首次披露增持计划及后续执行过程中,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有无明确的内容、足够的履约实力、及时的进展披露和风险应对措施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实践中有股东在增持计划时间内因股票停牌或窗口期等原因未履行增持计划,监管部门会要求股东将计划延期,以继续完成承诺,并可能予以监管措施。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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