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Tips
根据规定,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的上市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做好上述工作主要有三项好处:
一是可以通过分类预计,将多项关联交易一次性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高决策效率;
二是在相关协议主要条款没有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只需要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大幅减少了临时公告的披露频率;
三是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预计、事中追踪、事后总结,强化公司对关联交易乃至日常生产经营的管控水平,提升经营效率。
本期,小多按照“确定关联人”、“合理预计额度”和“及时跟进进度”三个步骤分享一下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技巧。
第一步
确定关联人
案例一:
2016年4月21日,上市公司A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6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6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超出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超出金额为2,32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公司对新增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监管函。但实际上公司认定的部分关联人依据“A公司持有B公司26%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并非《股票上市规则》中强制认定的情形。
”小多说:
依据不同的监管目标,会计、证券、税务等不同领域规则对关联人的认定并不完全一致。比如在本案中,B公司是上市公司参股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中的第(七)类,但并不是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界定的关联人。上市公司“主动”认定后,依据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在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后又未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因此违规。
案例二:
上市公司C于2016年11月23日聘任自然人甲担任独立董事,甲未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及更新已在另外四家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况,直至C公司查阅相关信息时才发现上述情形。C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补充披露了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与前述四家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4,673.87万元、5,780.68万元的情况。交易所对自然人甲下发监管函。
”小多说:
本案中,独立董事未及时声明和更新其兼职信息,导致上市公司关联方统计的遗漏,进而无法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因此违规。
在关联交易管控中,确定关联人,梳理和维护关联人名单是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上市公司应建立关联人资料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提醒大家以上市公司为圆心,合理划清上市公司关联人范围,避免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关联人等第三方关联人相混淆。
第二,维护已有资料的准确性。通过关联人主动报送和上市公司定期确认等方式,保证关联人资料库的准确性。这其中,尤其需要关注两类特殊情况:一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变化情况;二是识别潜在关联人和历史关联人,并及时剔除超过12个月的历史关联方。
第二步
合理预计额度
案例:
2014年3月至10月,上市公司D的全资子公司E与关联方F公司共签订10份液晶显示屏购销协议,合同采购金额共计28,452.60万元,超过了审议并披露的预计总金额。其中,截止2014年6月,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金额共计7,142.56万元,已近预计总金额。2014年7月至10月,双方继续签订了5份购销协议,合同金额分别为1,0019.56万元、9,006.93万元、200.06万元、1,083.50万元、1,000万元,分别占D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74亿元的36.57%、32.87%、0.73%、3.95%、3.65%,上述合同金额共计21,310.05万元,占D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74%。根据上述购销协议,2014年3月至12月,E公司共向F公司预付货款27,969.41万元,实际执行的购销协议金额为2,789.52万元。2014年12月,G公司代F公司向E公司归还了未执行合同的预付款2.04亿元,并支付了部分预付款项利息392万元。连同其他违规事项,上市公司D被证监局进行了行政处罚。
”小多说:
本案中,上市公司D全资子公司E和关联方F公司实际执行的购销协议金额为2,789.52万元,但签订的购销协议金额共计28,452.60万元,超过了审议并披露的预计总金额,因此违规。
整理完毕关联人名单后,上市公司需结合以往的实际发生额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按类别合理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第一,上市公司应当注意按照合同金额进行预计,避免案例中签订合同金额大于年初预计金额进而违规的情况发生。
第二,沪深两所允许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最长为三年,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因此若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签订长期合同,可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时直接预计三年的合同金额,后续每年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发生额,提高决策效率。
第三,上市公司在预计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类别进行预计,同时应在各类别内逐项对具体关联人进行预计。需要注意的是,审议程序需根据对“同一关联人进行累计的金额”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累计金额”孰高进行确认。
第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中,上交所同一关联人的定义为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深交所对同一关联人的定义是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第三步
及时跟进进度
案例:
2018年3月27日,上市公司H披露《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2017年度与同受I公司控制的关联人J公司、K公司、L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4,769.1万元,超出原预计金额1,817.76万元,超出部分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1%。对于上述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直至2018年3月27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小多说:
对于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案中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金额累计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1%,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因此违规。
发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后,上市公司应当在后续执行过程保持持续监控。
第一,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的日常管控,建立良好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通过设置预警线等方式及时追踪和监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第二,对于即将超过日常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的情况,若公司预期后续仍将有大额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可以预计超出的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增加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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