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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泽芳 李木洲:高考“唯分数”的破除与重构

董泽芳 李木洲 中国考试 2022-04-25


2019年第4期

第1-4页

作者:董泽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木洲,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摘要:“唯分数”能够长期成为高校招生的主导模式,既有其深层文化根源与发展逻辑,也有其制度优势与历史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单一僵化的高考“唯分数”录取模式不仅难以满足人们对多元化教育的需求,还导致诸多新的教育与社会问题。破除高考“唯分数”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其关键在于建立综合多元的评价录取制度,实现途径是构建高考多元评价体系、完善多元录取制度体系、赋予高校更大招生自主权。


关键词:高考;高校招生;唯分数论;综合评价


  所谓高考“唯分数”,是指高校招生以高考分数为主要或唯一依据的录取模式。长期以来,这种“以分取人”的高校考试招生办法,在提高考试效率的同时,有效保障了考试公平,对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乃至普及化的到来,尤其是教育测量理论和教育评价观念的变化,正逐步要求改变传统的、单一的“以分取人”的人才评价模式,进而走向构建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新体系。


破除高考“唯分数”势在必行

  高考“唯分数”具有深厚的文化根源和一定的历史发展逻辑。中国是考试的发源地,自隋炀帝开科取士,中国进入科举时代,“以分取人”便成为国家人才选拔的基本模式,它既体现了人才竞争的公平性,也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性。“以分取人”的考试传统,深刻地影响了国人,以至成为国人公平观念的重要“基因”。正如有学者指出,“围绕‘追求至公’这一主旨,不断完善科举制度,终将公平的重要性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1952年,新中国创建了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这一制度既承袭于旧中国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又继承和发扬了科举考试“以分取人”的精神内核。时至今日,高考分数依然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高考“唯分数”还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与历史价值。从制度结构来看,高考与科举的设计确如出一辙,科举的核心是考试——获分——入仕,高考的核心是考试——获分——入学,二者皆旨在通过公平、有效的考试手段获得一定的分数,再以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取得入仕或入学的资格;二者最大不同在于科举是选官考试,高考是教育考试。从科举与高考的社会功能或制度边际效益来看,科举有着教育考试的性质,高考也有“选官”的意蕴,如195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实现一九五二年培养国家建设干部计划的指示》就明确指出“各地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严格地实行统一招生,是实现今年培养国家建设干部计划的关键”。可以说,当今高考与古代科举在制度设计与制度功能上都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当然,制度是人存在的社会产物,历来受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高考作为国家大规模人才选拔考试,有其自身的价值追求,这就是科学、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中国历史上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因采用质性人才测评制度,导致缺乏公平性而被科举制度取代。科举制度之所以能盛行1300年,且成为世界各国移植、效仿的人才选拔制度,原因主要在于其考试手段具有有效摒除钱、权、势、情等的干扰,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同时具有简便易行、经济高效等优势。
  不过,随着社会与教育多元化的发展,单一僵化的高考“唯分数”录取模式不仅难以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教育需求,还导致诸多新的教育与社会问题:首先,高考“唯分数”所追求的是一种分数至上的绝对公平,而非有利于人人都能合理发展的实质公平,其绝对化、一刀切的考试公平在很大程度上遮盖了人的多元发展可能性的实质公平;其次,根据多元智能和测不准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高考分数并不能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非智能素养,存在评价空白或评价短板;再次,高考“唯分数”严重抹杀学生个性,而且导致了基础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种种异化现象,既制约着学生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多元化的发展,高考制度运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时代正呼唤新的高考招生评价模式,而破除招生选拔“唯分数”的历史窠臼,则成为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与内容,可谓大势所趋或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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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高考“唯分数”的关键在于建立正确的评价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与教育等各领域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公民的教育价值追求也日趋多元。让所有的人接受分数至上的、统一的学术标准评价,不仅与人存在优势智能差异的现实相背离,也与社会对人才多样化需求相背离,更与高中新课改“实现有个性发展”的目标相背离。现代考试应具有因材施教、合理分流的机制,要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国家创新型人才的需要、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服务。高考作为我国当今最为重要的教育考试,在国家教育系统中发挥着“上连高等教育,下引基础教育”的枢纽作用,高考招生的评价标准与导向不仅决定着教育改革的进展,而且影响着国家人才选拔的功效。可见,破除高考“唯分数”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
  破除高考“唯分数”的改革由来已久,关键在于建立综合多元的评价制度。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关于“分数挂帅”就已经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甚至成为批评和停废高考的主要诱因。196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宣布“从今年起,高等学校招生,取消考试,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并由此废止了高考招生制度。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在多达30余次(项)的各种改革试验中,有多项改革与破除“唯分数”相关,包括保送生制度、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等,其目的都在于探索如何建立一种科学、综合、多元的评价制度。
  归根结底,破除“唯分数”的本质在于丰富与拓展人才选拔考查的构成要素,即既包括智力因素的考查,又包括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其旨向在于更加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知识结构、能力品质与优势智能,为高校各专业更加精准地选拔适宜的新生,以实现考生与高校的双向匹配,进而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正如有学者指出,新一轮高考改革“要解决的不是把一次考试变成两次或多次考试,而是要解决目前大家只根据高考这‘一考’来衡量所有学生优劣,并把所有学生都捆绑在高考上的做法。如果继续强化高考的独尊地位,只是在考试次数上做文章,中国教育改革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越走越难。这一轮考试改革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应该是,逐步放松高考对学生、学校以及高校的绝对控制力,把高考只是作为评价衡量学生的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即把高考只看作是一项考试,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评价方式”。
  无疑,破除高考“唯分数”的关键在于建立正确的评价制度,即:一方面以制度为根本,从制度设计上改变高考“唯分数”的录取模式,构建以实现“因材施教”为目的的“因材施考”录取制度结构,发挥制度的强制性、驱动性功能,为破除“唯分数”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以评价为导向,从人才培养的视角改变高考“唯分数”的单一评价模式,构建以实现“人人成才”为目的的多元教育评价体系,发挥评价的引导性、指挥棒功能,为破除“唯分数”提供技术保障。当然,高考“唯分数”的破除要以确保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为前提,如果说“唯分数”是守住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的形式底线,那么正确的评价制度则是追求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的根本路径。所谓“正确的评价制度”,它必须兼具公平性与科学性、效率性与可操性,其中公平性是第一属性,因为无法保障公平的评价制度必然缺乏可推行的价值认同与社会基础。


建立正确评价制度的核心是实现综合评价录取


  当下,新一轮高考改革是推动高考制度由基本现代化向总体现代化转型的关键举措,而实现高考制度总体现代化的标志则是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新高考制度体系,它意味着高考“唯分数”时代的终结和高考“综合评价”新时代的到来。
  事实上,自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试点省份便已开始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办法,即基于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多因素考查录取机制。2017年,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在内的众多高校公布了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简章,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部分按比例构成。当然,不同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对具体比例的规定略有差异,如浙江大学规定:高考成绩占8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占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综合后的满分为100分。这种“三位一体”的录取办法极大地丰富了高考的考查要素,是名副其实的综合评价。
  “什么是好的考试?考出人的长处,考出优点的考试才叫好的考试。”无疑,考出长处和优点,帮助考生进入最适宜的高校专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高考的人才选拔功能,这是高考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最终归宿。然而,破除“一考定终身”和“唯分录取”等过于单一化、客观化衡量标准之后,那些主观而多样的衡量标准,既可能成为特权寻租的漏洞,又可能演化为优势阶层的专利。因此,我们在破除高考“唯分数”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以保证高考的公平性与正义性。
  从美国高校招生公平与效率的协调经验来看,高等教育的入学公平主要是政府通过一系列行政立法和政策来推动的,人才选拔效率是各高校通过多样化录取模式和多元化评价标准来实现的。这种开放式的制度设计,较好地解决了高校招生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既能总体维护社会基本公平,又能满足国家尖端人才的选拔需要。众所周知,尖端人才是国家的稀有资源与核心竞争力,基于国家人才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在保障大学招生总体公平的基础上,应为拔尖人才、特殊人才的选拔培养设置合理的上升通道。不难发现,美国高校招生基本超脱了“唯分数”的羁绊,有效释放了高校人才选拔的最大生产力,对当前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不无启示与借鉴意义。
  结合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的设计与进展,实现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的途径:一是要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权重,通过多元评价丰富人才评价维度,提高人才选拔精度。二是要完善多元录取制度体系。在统一高考择优录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元录取渠道,通过多元化的人才选拔通道,引导和教育人才的多元化发展。三是赋予高校更大招生自主权。在国家总体宏观调控、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允许各类型、各层次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特色与生源等情况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式。通过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激活高校办学积极性,促进一流学科和一流本科教育建设。

  

  总之,高考“唯分数”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并得以历史性延续的高校招生模式,它有效地满足了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阶段向大众化阶段过渡的高校招生历史使命。在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即将由大众化阶段进入到普及化阶段,必然要求高校招生模式发生相应的多元化变化,以适应新时代的高校招生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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