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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民康 等:中考体育改革的价值取向与两难博弈

孙民康 等 中国考试 2023-03-26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1年第11期第26—34页。


作者

孙民康,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在读博士生;
张一民,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与体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有平,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中考体育是我国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中学体育和增进学生健康的重要手段。在体教融合和体育纳入高考的大背景下,厘清中考体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和相关问题尤为重要。我国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一体一中心两层两翼”。“一体一中心”是指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两层”是指重视过程性评价、增加考试内容的选择性,“两翼”是指提高中考体育分值、增加测试项目种类。中考体育改革面临众多两难博弈,涉及科学性、公平性、可行性等要素,处理好各要素及其内部的矛盾,坚持“双轮驱动、两翼齐飞”是中考体育改革良性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教育评价改革;中考体育改革;体质与健康;过程性评价;体教融合


正文


  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体育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1]。随后,云南省于2020年12月正式发布《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以下简称《考试方案》),明确中考体育分值从50分提高至100分,并自2020年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施行[2]。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拉开序幕,中考体育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引发了社会各界多维度、多视角的思考和讨论。此次中考体育改革动作快、力度大,相比之前的改革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高位推动,实干先行。《意见》的出台体现了顶层清晰的改革思路,给中考体育改革注入了“强心剂”,云南省颁布的《考试方案》则是从实施层面对中考体育改革的积极回应,展现了实干先行的改革魄力。二是直面问题,敢于攻坚。对于项目设置、评价方法、公平与实效等问题,不躲、不绕、不拖,敢打“攻坚战”,敢啃“硬骨头”。三是大胆探索,敢于迈步。改革面前不保守,完善评价体系、提升体育分值等多措并举,迈开改革步伐,敢涉“深水区”。
  此次中考体育改革的力度、广度、深度和影响力都超越了历次中考体育改革,为实现改革目标,必须厘清改革的价值取向,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两难博弈。


1

中考体育改革的价值取向:“一体一中心两层两翼”


  回顾中考体育改革历程,梳理其演进脉络,可以将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归纳为“一体一中心两层两翼”。其中:“一体一中心”是指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两层”是指重视过程性、培养习惯,增加选择性、尊重个性;“两翼”是指提高分值、强化导向,扩充内容、活化学练。


1.1 “一体一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
  1999年4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应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有利于突破‘应试教育’的模式,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改革课堂教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由此,“四个有利于”成为中考改革的基本原则,指引中考体育改革方向。“四个有利于”的目标主体分别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考试主管部门和学校,文件仅在“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内容的改革”处提出“体育考试项目的设置应给学生留有选择余地”,部分地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4]。至此,“四个有利于”调整为“三个有利于”,学生成为改革的直接目标主体。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5]。从“三个有利于”基本内涵的排序变化不难看出,“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跃居首位,凸显了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取向[6]
  2016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普职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坚持因地制宜(即“五个坚持”)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中“坚持育人为本”居于首位,具体表述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7]。“五个坚持”强化以学生为本,助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从“三个有利于”到“五个坚持”,彰显出以学生为主体及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逐步深化。
  以学生为主体理念的渐入,正是学生教育主体观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考试招生制度中的体现。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就广泛开展了学生在教育中地位的讨论[8];20世纪末,学生是教育主体的认识被广泛接受;21世纪初,随着党的十七大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逐渐深入人心,成为我国教育界的基本共识。中考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伴随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的渐入,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及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理念逐渐渗透于中考体育改革中。从1979年上海崇明中学在初中升学考试中试行体育加试以来,中考体育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纵观整个中考体育发展史,既是改革史,也是学生的主体地位逐步得到确立和尊重的历史。


1.2 “两层”:重视过程性、培养习惯,增加选择性、尊重个性
  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围绕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从过程性和选择性2个层面完善中考体育评价体系。


1.2.1 重视过程性、培养习惯
  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延伸评价长度,通过评价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是中考体育改革的核心议题。从1980年部分地区设置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试点,到1990年《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体育是考试科目”[9],再到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体育进中考源于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其从试点到全面实施与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大背景息息相关。
  长期以来,我国中考各科目考试基本属于终结性评价,即“一考定成败”。终结性评价保证了效率与规范,也带来了弊端:一是一次考试存在偶然性。考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受内部因素(基础水平、运用能力和发挥程度)和外部因素(环境、对手等)的共同影响,而这些因素只有部分可控,考场设备、同一考场的其他考生等因素可控性低,会对考生应考产生一定影响,使得考试难以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真实实力。二是用一次考试成绩来区分“成功者”与“失败者”会增加学生心理压力,尤其会对发挥失常的考生造成一定的负面心理影响。
  体育中考改革冲淡了“一考定成败”。1999年,《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把体育课成绩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列入考核范围[3],体育在所有中考科目中率先引入平时分。2007年,《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中考体育“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的计分模式,提出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一是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内容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和要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和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二是将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所测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和学生平时体育课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以此促进初中阶段学生都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10]在一系列改革文件的助推下,中考体育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理念逐渐落地,逐步探索出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模式。
  此后,我国的中考体育主要有统一测试和综合考核2种模式:前者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考体育项目测试成绩为最终的中考体育成绩;后者由平时成绩和统一测试成绩共同组成中考体育成绩,其中,平时成绩主要由体育课表现、体育锻炼情况、体质测试成绩等构成,几乎涉及学校体育的各个方面。仅至2011年就有北京、上海、河南等14个省市采取综合考核模式,近年来,采取统一测试模式的省市也在逐步向综合考核模式过渡。2020年《意见》颁布后,以体教融合为契机,各地对引导学生养成锻炼习惯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在探索中考体育过程性评价上打出“组合拳”,综合考核模式得到全面推广。相比单纯呼吁、倡议重视体育,体育纳入中考考核带给家长和学生的震撼要更大。综合考核的施行,势必会倒逼学生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用心对待体质测试。通过重视过程性评价,促使学生参与体育、养成锻炼习惯,不失为一种“善意的强制”[11]


1.2.2 增加选择性、尊重个性
  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鼓励学生发展体育兴趣与特长,主要举措体现在:一是改单一评价模式为多元评价模式,即中考体育不作为获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目成绩的唯一通道;二是扩大考试项目选择空间,改原来3~4个固定测试项目为“必考+选考”的自助餐式项目设置,使学生可以练其所好、考其所长,改“补短”教育为“扬长”教育,解放学生的个性和自主意识[12]
  在改革评价模式方面,不少省市颁布了针对体育特长学生的免试政策。例如,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提出,在初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全国、广东省比赛团体或个人前8名,深圳市级比赛个人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以及获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直接认定满分[13]。2010年以后,更多省市逐渐开放免考政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参与主办的体育运动类比赛中获得一定名次的体育尖子生可以免考并认定满分。这一政策丰富了评价模式,对于引导学生发展体育专长、鼓励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并参加体育竞赛也有一定推动作用,同时以考促教,助力学生在“学会”和“勤练”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常赛”[14]
  在扩大考试项目选择方面,2007年以前,大部分省市中考体育统一测试仅设置固定项目,通常不超过5项,主要为跑(男1000m/女800m)、跳(立定跳远)和投(实心球),项目设置比较单调,选择余地小,难以调动学生锻炼积极性。2007年,国务院和教育部分别颁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即“中央7号文件”)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体育改革的方向,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内容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有机结合,促进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活动。随后,根据文件精神,各省市制定的中考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均对考试形式和测试项目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尝试通过增加和变换测试项目的方式扩大学生选择测试项目的自主权,提升学生参与日常锻炼的积极性。2011年开始,各省市统一测试项目设置模式日趋稳定,主要有3类:1)固定项目,通常为3~4项;2)固定类项目自选,将所有项目分为3~4类,在每类中选择一项;3)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以固定项目为统一测试内容的省市仅占29%。无论是固定类项目自选,还是必测项目+选测项目,都体现出中考体育改革尊重学生个性的价值取向。“自助餐式”的考试选项设置模式既能更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


1.3 “两翼”:提高分值、强化导向,扩充内容、活化学练
  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从过程性和选择性2个层面完善中考体育评价体系,采取的具体举措有:一是通过提高分值,提升中考体育地位,强化导向作用;二是通过扩充内容,增加选择性,实现活化学练。这2方面举措构成了改革的“两翼”,助力改革目标实现。


1.3.1 提高分值、强化导向
  1997年11月,国家教委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就实施步骤、实施对象、组织领导、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计分办法、收费办法、免考与缓考、考务工作及保障措施10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体育成绩必须计入升学的录取总分,分值控制在30~45分[15]。该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体育考试正式成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必考和计分科目。199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中考体育计分方法和考核方式,提出体育考试分数一般占中考总分的5%,积极试行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计入体育考试总分(占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的40%~60%)[3]。1997—2007年,各试点地区中考体育分值大都不超过20分,2007年“中央7号文件”颁布后,多地提高了中考体育科目的分值,我国中考体育进入第一个提分期。2008年,绝大部分省市的中考体育分值都超过了30分,其中,10个省份中考体育分值为30分,6个省份分值为30~40分,4个省份分值为50分,个别省市达到甚至超过60分[16]。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中考体育要逐年增加分值,达到跟语数外同分值的水平[17]。从各地陆续出台的中考体育新方案来看,体育分值超过50分的省市越来越多,体育分值提升成为大趋势。
  中考体育从无到有,从不计分到计入总分,从不参与高中录取到参与录取,再到分数增加、在录取中重要性提升,反映出党和国家对学校体育的重视,也反映出国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增进青少年健康的决心。升学考试是重要的指挥棒,提升分值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导向,提高学校、家长和学生对体育的重视程度,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家-校-社”三位一体,多边融合、协同治理的新局面[18]


1.3.2 扩充内容、活化学练
  扩充考试内容是中考体育改革的“两翼”之一,宏观表现为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课余锻炼、期末成绩、运动竞赛)、体质测试和中考体育统一测试等多方面构成,且内容不断丰富完善。“扩容”突出表现为中考统一测试项目的增加。首先,必测项目不再局限于与体质测试高度重合的体能项目(包括跑、跳、投),而是引入新项目,如北京市引入篮球绕杆项目。其次,入选测项目,并不断丰富选测项目种类,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体操和武术等,部分省市还增加了游泳、跳绳、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等项目。中考体育“扩容”的举措,承袭了原有基础性强、需要学生重点提高的测试项目(如耐力跑),同时大幅增加技能类项目数量。
  测试项目增加,尤其是技能类项目增加,对体育教学有着多方面的积极影响:1)制衡“考什么,练什么”。体育在考试升学中地位提升,家长与学校期待在体育测试中取得更高的分数,“考什么,练什么”成为绕不开的话题,这种现象也很难规避。测试项目少,学生选择少,容易使体育教学沦为只学几个考试项目的“应试教育”;项目增多,学生选择增多,体育教学内容也势必更加丰富。2)消弭学生先天身体素质的差距。人体跑、跳、投等基本运动能力受遗传因素影响较大,若体能类项目占比过高,可能存在先天身体素质好的学生不用怎么练就能考高分,不好的却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练习才能取得同等成绩;但是,人掌握新的运动技能都需要符合动作技能形成规律,需要一定的练习时间[19-20]。技能类项目增多,让学生选其所长,选其所好,缩小了个体先天身体素质带来的差距,有利于考试公平。3)回归体育学科本位——强化体质之功效,避免体育课成为跑步课、体能课。测试项目增加,突出运动技能,让体育教学“活”起来,学生才会喜欢体育课,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从中体验运动的乐趣。


2

中考体育改革两难博弈的破解:“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中考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中考体育从试点到全国推广成为必考科目,再到提升至语数外同等分值,其每一次改革都牵动着无数考生和家长的神经。由于体育科目的特殊性,中考体育制度设计面临的两难问题日益突出。在当前体教融合的背景下,中考体育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破解这些两难问题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2.1 中考体育改革两难博弈的发生场域
  中考体育改革面临的两难博弈具体表现在“考什么”“怎么考”“谁来考”3大场域之中。
  首先,“考什么”,涉及考试成绩构成、考试项目设置及相关问题。1)平时成绩在考试成绩中的占比问题:平时成绩占比过低,将削弱过程性评价的作用,引导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作用也会打折扣;平时成绩占比过高,人为因素对体育成绩影响增大,会降低统一考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统一考试中测试项目设置问题,如:必测项目有哪些,选测项目有哪些,考试项目中体能类项目和技能类项目如何分配等。
  其次,“怎么考”,涉及考试的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等问题。1)中考体育承担达标(准入)还是选拔职责、与初中升学硬挂钩还是软挂钩的问题:突出选拔功能的纯硬挂钩可能会增加学校体育沦为应试教育的风险;纯软挂钩又会使中考体育改革不痛不痒,削弱其引导性,减弱其以考促练的功能。2)考试难度与区分度问题:考试标准过高会加重学生负担;标准过低、缺乏区分度,则会降低以中考促锻炼的导向作用。

  最后,“谁来考”,涉及考试的具体实施、管理与监督等问题。1)平时分谁来给的问题。长期以来,中考体育平时分由学校或体育教师自行负责,其中存在较大的灰色地带,比如:早年不限制成绩梯度,平时分都给高分;限制成绩梯度以后,文化成绩好的,体育平时分也给高分,文化成绩差和不在本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体育平时分“安排低分”;等等。2)统一考试谁来考的问题。统一考试的考试人员多为一线体育教师,中考体育时间集中、任务繁重、考试人员培训不足,怎样保证考试人员业务能力符合要求,对考试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考试监督相关问题。中考体育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做好监督才能有效保证中考体育的公平与公信力,谁来监督、如何落实监督的问题需要考虑。


2.2 中考体育改革两难博弈的要素与结构
  科学性、公平性、可行性是考试制度改革需要考量的基本要素,也是中考体育改革两难博弈的3个要素。科学性指的是中考体育制度设计、招生方式改革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符合激励学生锻炼的原始诉求,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公平性是指中考体育必须对全体考生一视同仁,赋予全体考生均等的机会,考试信息公开,评价公正、程序规范;可行性是指中考体育改革举措必须与现实条件相适应,其价值取向、社会功能与社会需要相匹配,可落地、可实施、可操作,能被社会广泛接受。各要素(要素内部子要素)及要素间(子要素间)的相互联系组成了中考体育两难博弈的基本结构。


2.2.1 科学性与公平性的博弈
  科学性与公平性的博弈是中考体育改革最基本的两难博弈。科学性在本质上反映的是教育的“求真”,公平性在本质上反映的是教育的“求善”,两者本质是辩证统一的,但落实到改革的具体问题上难免相互矛盾。科学性与公平性的两难关系是多维度的,涉及多个因素间的博弈。1)科学性与公平性的考量。相较于统一测试,综合考核选拔有利于实现对学生体育素养的综合评价,有利于落实中考体育的导向作用,从评价和导向的角度来看,综合考核选拔更具科学性;但是学校自主评价环节,即平时成绩的评定能否确保公平,评价标准是否严谨科学,评价过程是否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是否透明公开并能接受严格监督,都是社会关心的现实问题。建立长效的、严格自律的多方制约体系和第三方监督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科学性与公平性的社会因素的考量。丰富选测项目和技能项目是中考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让中考体育不至于成为简单的身体素质测试。近年来,一些省市引入了游泳、武术、球类等测试项目,使中考体育测试项目设置更加丰富全面、更具科学性,但游泳、武术和球类项目对学校体育师资、场地器材,以及家庭体育投入、社区体育设施的要求比田径项目高,那么经济条件就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学性与公平性之间的博弈。


2.2.2 公平性的内部博弈
  公平性内部首先面临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博弈。对于所有考试,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矛盾是一个“千古难题”。如前所述,中考体育的科学与公平需要考量社会因素,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因素都会制约中考体育的公平性。区域差异,尤其是同一考区的城乡差异是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相较于城市,乡镇整体发展水平的劣势会造成体育文化(家长对体育的重视程度)、体育师资、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差距[21]。规范统一的考试是考试公平的发展方向,但对于客观存在的城乡差异却难以做到区域公平。因此,中考体育改革需要关注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之间的博弈,既不能只追求考试公平,也不能完全倒向区域公平。事实上,所有的考试改革所追求的绝对公平只能视为一种理想状态,中考体育改革只能在兼顾两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追寻相对公平[22]
  公平性的内部博弈也发生在程序公平与结果公平之间。中考体育改革既要面向群体,又必须兼顾个体差异,保障部分弱势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平等升学的权利。因此,要调和程序公平与结果公平之间的矛盾:首先,在制度设计上应力求严谨规范、客观公正,实施与监督开放透明;其次,考虑关照弱势学生(贫困学生、特殊学生),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弥补弱势学生“起点”上的劣势,严格分级,合理倾斜,兼顾普惠与补偿。


2.2.3 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博弈
  考试的理想追求是筛选合适的人,既不能选错,也不能遗漏,然而再科学的考试制度也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中考体育改革在注重科学性的同时,也需考量可行性,即在现实条件中是否可操作。比如,中考体育要增加选择性,选测项目涵盖尽可能多的运动项目,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但组织考试的人力、物力有限,项目过多导致组织实施难度增大;因此,考试项目设置不能只关注科学性,而应考虑是否现实可行。再如,是否通过多次考试降低考试结果偶然性这一问题值得商榷。学生参与体育测试的状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既有自身心理、身体状况,也有外部环境等,因而多次考试取最好成绩可能更加科学合理;然而,多次考试需要消耗更多社会资源,影响考试效率,还可能会对体育教学生态造成影响,学生参与考试的先后会给教学安排带来新的难题。


3

结束语


  中考体育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重视过程性、培养习惯,增加选择性、尊重个性的价值追求,通过提高分值、强化导向,扩充内容、活化学练,精准发力,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练,直面改革中科学性、公平性与可行性之间及其内部各要素间的两难博弈,秉承“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基本理念,把握矛盾平衡点,妥善处理两难问题。当前需要探讨的首要问题,不是要不要改,而是怎么改。中考体育改革必然牵动着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的神经,各参与方势必经历由不适应到逐步适应的过程。在坚持改革根本方向不动摇的前提下,及时对改革方案进行论证、调研、评估和总结,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牢牢把握学校体育保障的“三位一体”特点[23],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的改革合力,使改革朝着党和国家指明的方向更加健康地稳步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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