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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网络传销变种虚拟货币:借公众号宣传 两月吸金近20亿

2016-08-05 反传防骗热线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网络传销“变种”虚拟货币疯狂吸金  

  “虚拟数字货币已挟雷霆之势来临!”“万福币的定位是未来对接银行,成为数字货币的结算中心!”“这就是资本市场的魅力,捡钱的时代!”不到两个月的时间,13万余人被类似美好愿景吸引,投身“万福币”项目。如今,这些极具煽动性的语言仍在一些网站、公众号中以彩色大号字体显示,只是投资者已深陷传销泥潭,难以维权。


  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近期破获“万福币”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这一传销组织在国内的代理人和网头60多名。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数亿元银行资金被警方冻结。专案负责人表示,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已成为当前网络传销新特点,投资者应高度警惕。



  “万福币”纯属虚构

  不到两个月吸金近20亿


  今年4月12日,常德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常德市武陵区人田某在长沙、常德设立工作室,以销售美国未来城虚拟货币“万福币”为名进行传销活动。接到举报后,常德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很快查清了美国未来城“万福币”的运作模式、组织结构、资金流向,并获取了“万福币”网站后台数据。


  “万福币”专案组组长赵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美国未来城公司由美籍华人刘某创办,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2014年以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以销售虚拟数字货币为名,专门针对华人进行传销诈骗活动。


  常德警方查明,2014年4月,刘某、裴某、闫某等三人以销售虚拟数字货币“网络黄金”为名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在国内发展会员超过10万人。


  2015年8月,三人因利益分配不均分道扬镳后,刘某又和重庆人冉某合作在国内开展美国未来城虚拟数字货币“天合积分”传销活动。


  2016年3月5日,刘某启动虚拟数字货币“万福币”传销项目。至4月27日公安机关查获为止,不到两个月时间,该传销项目就吸纳会员13万余人,疯狂收取传销资金近20亿元人民币。


  记者在一些“万福币”的推广网站、公众号看到,刘某头衔众多,包括美国兆银基金总裁、全球未来城集团总裁、美国加州原副州务卿、两任美国总统的特别顾问等。还有多张刘某与各国政要、名人的合影在网络流传。


  此外,“对接比特币”、“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球未来财富领袖峰会” 、“一定让所有投资人赚到钱”等吸睛许诺也在“万福币”的各类宣传资料中频频出现。


  据公安机关调查,刘某所吹嘘标榜头衔均难以查找出处,其与各国政要和名人的合影也是真假难辨。其在国内的13家公司均系刘某指使他人注册登记,都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无经营项目的“三无公司”。


  警方介绍,刘某为进行传销活动,获取高额利润,宣称“万福币”是由美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批准,由美国未来城公司发行的全球第一枚国家认可的虚拟数字货币。“万福币”可以在国际大盘交易,可以提现,还可以在线下购物,已获得20多个国家的认可,且即将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


  而据警方查证,“万福币”作为虚拟数字货币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并无法律依据,纯属虚构。



  “一年稳赚三倍以上”

  高额利润引诱发展会员



  为吸引他人投资“万福币”项目,在虚构种种光环之外,刘某还制定了极具诱惑力的奖金制度。


  警方查获的相关资料宣称,投资者只要交纳一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成为会员,待其所购买的“万福币”价格上涨后,“躺着就能赚钱”。据称,“万福币”一年收益率稳赚在三倍左右,这还只是静态奖。


  “万福币”的传销本质通过其“动态奖”机制体现得十分明显。会员要想赚更多钱,则必须发展下线以获得“招商直推奖”、“招商级差奖”等动态奖。“万福币”根据会员发展人员的多少分为1至5星、1至5金、1至5钻的3阶15级。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奖金回报,发展了下线就能获得提成,并可层层提成。


  警方介绍,“万福币”最低的1星级会员可获得下线会员交纳资金10%的提成,发展会员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晋升级别,获得更多提成。5钻级会员可以获得下线会员交纳资金提成的比例高达80%。


  “如带团队对接刘某本人,则可直接从钻级会员做起。这样,级别越高,级差就越大;团队越大,获得的奖金提成越多。”赵勇介绍。


  一些投资者正是被刘某虚构的种种光环和极具诱惑力的奖金制度吸引,投身“万福币”项目。受害者张某向警方坦言,之所以投资“万福币”,一是看了网上宣传刘某有那么多头衔和光环,相信他的实力;二是投资回报率高,让人心动。


  然而,据警方调查,“万福币”中所谓的“国际大盘”其实是由刘某操纵。项目启动时,为诱惑他人投资,刘某将其设置为“只涨不跌”。一旦刘某想收手跑路了,他可以将其设置为“只跌不涨”。


  为发展更多会员,刘某于3月8日、3月29日、4月22日分别在印尼巴厘岛、香港等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招商大会,吸引了国内数千人参加。


  警方介绍,受高额奖金诱惑,国内传销网头袁某、彭某等人纷纷改换门庭,直接带团队投靠刘某,加入“万福币”项目。为防止这些团伙恶意竞争,搞乱市场,刘某把这些传销网头收编后,整合为国内九大系统。每个系统发展人员少的有6000多人,多的达3万多人。


  此外,刘某安排其公司高管孟某为其国内代理人,在深圳、重庆、贵阳、北京等地注册了深圳保利融投基金等13家空壳公司,目的是取得公司对公账户,以便向会员收取传销资金。



  网络传销变种花样繁多

  买新型网络金融产品留个心眼


  记者了解到,“万福币”传销案在国内的大部分代理人和网头已落网,但类似的网络传销行为却因种种原因难以根绝,继续变种存在。


  4月27日,常德警方抓获“万福币”案在国内骨干成员6名,随后对其他网头进行网上追逃。赵勇8月3日向记者确认,“万福币”在国内的大部分代理人和网头已落网。因刘某是美籍华人且身在美国,暂时只能对其做规劝工作。


  警方介绍,由于刘某未到案,且其传销网络的服务器也在境外。他在“万福币”项目被查后,又做了一个“全球未来财富股权投资基金”项目继续进行传销活动。短短两个多月,又在国内发展会员3万余人,仅按每单最少1万元计算,就已收取资金3亿多元。


  “现在可以肯定我们的账户是安全的,大家可以放心往里面打款。”某语音平台发言记录显示,刘某近期在向会员“讲课”时仍鼓动大家打款,并许诺限期优惠政策。


  记者调查发现,除刘某“换汤不换药”继续进行网络传销外。多个国内“万福币”团队的网站、公众号,也已转而宣传其他传销特征明显的“网络金融”产品。


  一名自称曾任“万福币”某团队领导的男子告诉记者,他在“万福币”项目投资了10万元,但目前万福币的前景已经“不乐观”,除了刘某谁也拿不出钱来。他极力向记者推荐另一种号称由东南亚某国大型企业启动的“网络金融”产品。


  “机会面前,你决定的速度就是你赚钱的速度。”这名男子先是极富煽动性地向记者讲述了这一项目的光明前景。继而给记者发送了多套宣传资料,其中“国际大盘”、“推荐奖励”、“高额回报”等字样表明,这很有可能又是网络传销。


  针对记者提出的传销质疑,这名男子毫不掩饰地说:“有几个这样的网络项目不是传销?只要能赚钱就是王道。”


  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彭进表示,“万福币”传销案反映了当前传销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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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假借虚拟货币这一新生事物进行传销。这是一种新型金融传销,一般群众不了解,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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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扫描二维码即可加入。这改变了传统网络传销设工作室、报单中心进行传销组织活动的模式。上下级之间只通过微信群交流,线下不见面,更增加了传销的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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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把总部设在境外。组织者躲在境外发号施令,资金转移境外,抓捕难,追赃难,斩草除根难。


  彭进同时告诫投资者,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数字货币有一两百种,真假难辨。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非法集资的,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传销的,投资者应谨慎对待。


公告:公安部:教你识破非法集资及传销的13种表象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 白国龙)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且犯罪活动手段花样迭出,有很强的隐蔽性。为此,公安机关列举出非法集资及传销犯罪的“十三种表象”,下列常见特征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识别犯罪的能力。

【非法集资】


往往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 “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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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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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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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

1、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


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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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公安机关表示,将坚决依法打击犯罪。同时,将坚持打击犯罪与维护创新发展并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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