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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 | 武汉打击传销纪实——武汉东西湖区俩“资本运作”传销老总获刑

2016-09-09 武汉市打传办 反传防骗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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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13年5月、6月,被告人姜某、雷某甲先后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按照“五级三阶制”的管理模式,根据参加者缴纳费用的金额与发展人员的数量,将参加者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和三个晋升阶段,又将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对参加者计酬、返利的依据。

2013年10月左右,被告人姜某晋升为“老总”,2014年6月左右,被告人雷某甲晋升为“老总”。该传销组织采取由老总负责的层层管理模式,在本市东西湖区继续开展传销活动,通过发展下线,骗取传销人员钱款。自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姜某、雷某甲领导的传销活动先后发展传销活动参加者超过50人。2015年9月2日,被告人姜某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7日,被告人雷某甲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自述

       被告人姜某的供述:2013年5月份,我经余某某介绍到了武汉,后被安排住在东西湖区xxxx1栋4单元902室。通过一些交流以后,我缴纳69800元加入资本运作的生意。到2013年10月份,我发展的下线累计达到30人以上,便当上了老总。我直接发展了杨某某、姜某乙、雷某乙、苏某,这4人又发展了很多人。我这个团队,还有姜某乙、雷某乙、杨某某上了总。姜某乙下面的雷某甲是2013年6月当上的老总,雷某甲的团队由他自己来带。



被告人自述

       被告人雷某甲自述,2013年6月份,姜某乙介绍到武汉做生意,她安排我住在东西湖区xxxx1栋1单元901室或者902室。几天后,我缴纳69800元申购了21份,进入了传销组织,我的直接上线是姜某乙的老公潘某某。我直接发展了下线何某丁、雷某丙、姜某丙,他们又发展了很多人,所以在2014年7-8月份,我的下线累计达到了27人,我自己花钱买了42份2个人,份额满了600份,就当上老总了。姜某是我们的大老总,由他定期组织我们各体系老总之间开会,主要交流如何管理传销团队、如何做好自律等。我获得返利一共4万多元,但是我当上了老总之后我的体系没有新人进来,这个团队很多人都回家了,我有时候也回家十来天,再回传销组织这边几天,如果来了新人,我就以老总的身份陪他们吃饭。我不在武汉的时候,就要杨某某帮着照看一下。


法院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姜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二、被告人雷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武汉工商提醒       被告及其组织成员均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参加“资本运作”组织,该组织以参加者累计发展的下线人员和吸纳资金的数额为晋升级别和获取报酬的依据,设立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号称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该组织未向参加者实际交付产品,也不实际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姜某、雷某甲系老总级别。系最典型的“1040”非法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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