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抗疫情,全民总动员(二十一)疫情防控指挥部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各企业负责人:
您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企业要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告》(2020年1月28日)最新要求,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通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企业最大程度动员离通员工不提前返回,全面劝阻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通,切实做好在通员工思想工作,减少人员流动。
四、各企业要坚决扛起防疫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平稳有序。所有企业要对返通员工逐一登记造册,加强全流程管理,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五、凡从疫情重点地区返通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各企业要为员工隔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一旦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属地政府(管委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企业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六、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须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提前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使用在通员工,不从外地输入,确有需要的,企业必须严格筛查并上报属地政府(管委会)履行审核手续。
七、对未经审批擅自提前复工的企业,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将由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步调一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0年1月31日
南通抗疫情,全民总动员
13、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1月29日24时起从武汉等重点地区抵通人员,施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10、别紧张,供货充足! 9、建设银行南通分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8、良心企业捐46台空气净化器防控疫情,总价值100多万元 7、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