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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来了!招募约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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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招募约1000名高校毕业生
详情如下——
招募约1000人
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对象和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共产党员毕业生、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组织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5月15日至5月31日)
1.报名时间:5月15日8:00至5月31日17:00。2.报名方式: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报名具体事项以报名公告为准,报名公告将同步在公共服务网发布。(二)审查考核(6月1日至6月25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与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于6月25日前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人社部门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联系所在学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审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审核结果于6月3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三)确定派遣人选(6月26日至8月15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取消招募派遣资格。4.人选公示。经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无异议的人选名单,在公共服务网和各地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底前)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组织派遣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时间5天,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乡村振兴战略、“三支一扶”政策及管理办法解读、基层工作方法等专题为主要内容,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符合基层工作需要的内容。培训结束后,于8月底前统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不得借用,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政策待遇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生活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1月4324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经济与管理学院官微出品——
图文来源 |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编辑排版 | 宣传部 杨丽雯
审核编辑 | 经管院团总支 苏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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