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当家必备】现代寺院管理参考
寺院管理在中国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这套体系有许多合理科学的成分,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在顺应历史发展,寺院管理也应与时俱进。
目前,我国佛教寺院有4万多所。关注寺院管理,意味着佛教管理工作有了坚实的落脚点。管理犹如供血,是寺院呈现生机,发挥其功能的基本保证。佛教寺院的功能主要有两种:宗教性与世俗性。宗教性是本,世俗性是末,本末不可倒置。寺院本位回归存在什么问题?寺院本位回归的路还有多远?这是时代发出的强劲疑问。这是管理的核心问题。
道风是佛法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而道风建设的基础就是戒律。《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戒律是正法久住、僧团和合的依托与保障。时任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上也提出:“重新举起‘以戒为师’的旗帜”。然而目前僧团内重视戒律的风气不是很浓,除少数戒律道场持戒比较严谨外,很多出家人害怕持戒,不愿持戒。因为持戒在他们看来如同是被禁锢的小鸟,会失去自由、失去乐趣,这正是道风日下的直接原因。所以说道风建设既关系到僧众的个人学修,也关系到佛教呈现于世间的外在形象,是佛法住世的命脉所在。有良好的道风,佛教才能健康发展,才能进一步造福民众,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力量。
寺院的管理必须在党的宗教政策方针的指引下,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对汉传佛教管理制定的“独身、素食、僧装”六字方针来加强常住僧团队伍的信仰,即坚持“以戒为师”,以此为根本原则的道风建设。依法加强对寺院工作的管理,自觉坚持四个维护。既重视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也要注重佛教教理知识的学习,做到爱国爱教,齐抓并举。若光爱国,对佛教信仰淡薄,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佛教徒;同样的道理,只有满腔热忱的信仰,不讲政治,不关心国家的命运前途,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佛教徒。对此,寺院尽可能多的组织开展诸如演讲、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旨在要求全寺僧众能领会上级部门所传达的精神,使之落实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修持中。同时通过对时政以及党的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学习,寺院主动承担起维护佛教声誉,同歪门邪道作斗争的不二责任,坚决遏制各种利用佛教进行诈骗的行为,维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
戒律是出家人行为规范的准绳,我们若能时刻以戒律来约束自己的三业行为,则道风建设能不断的完善;同时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说戒律是道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亦是佛法的根本。
完备的人事和财务制度,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寺院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应该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制订的有关汉传佛教的规约通则,参考《百丈清规》,认真做好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人事和财务制度,认识到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主要环节。
首先,人事管理:寺院应该实行严格的丛林管理体制,提倡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唯才是举、唯德是尊”的用人方针。寺院里的各个堂口的主要负责人,都不应是本堂剃度的出家僧人,避免子孙庙之嫌。
出家僧人是佛陀的弟子,寺院是僧人修道的场所。每位出家人都有为寺院发心服务的责任,寺院非属某个人所专有,各部门则是谁有能力就由谁来负责管理,没有亲疏之别,也不像世俗上的所谓各部门的主管用人唯亲。所以寺院在人事管理上要采取惟贤德之人为尊,有才必重用,杜绝一切不良的风气,例如重用法眷属或者袭用子孙传承等陋习;同时在人事管理也可运用高科技,对僧人进行电子人事档案化管理(其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等方面),系统地对寺院人事资讯进行统一管理。
其次,财务制度: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重要基础。寺院财务管理得如何,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开展,影响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教徒的生活。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八章 财务制度与物资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寺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和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账,严格手续。政府拨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第三十四条 寺院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账目,接受大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 寺院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并定期检查清点。
第三十六条 寺院应清理、建立、健全所属房屋、土地、山林等财产契证。契证遗失的,报请颁证部门查档复制或补发契证;手续不全的,抓紧补办并完善法律手续。寺院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维护本寺权益。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的普及,僧人也应与时俱进,对于寺院的财务管理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来操作,对寺院的一切财务统一进行入库出库的管理,制定一套系统的制度。寺院的一切收支不但要凭证记账,还要将这些账目存入电子系统中,并且定期向常住人员公布,接受大众的监督和审核,力求把错误降低到零。因为寺院的财务会直接影响到佛教的事业发展,也是僧人资养色身的“保障”。所以对于财务方面要严加把关,使寺院的一切运转都正常稳定进行,僧人能在道场安心悟道。
早在1992年1月,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赵朴初居士主持在上海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会后相当时期内佛教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朴老高瞻远瞩,善于审时度势,把握时代脉搏,运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对各级佛学院的创办、复办作了巨大的贡献,使我国佛教事业在近些年来得到迅速恢复和迅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机遇。2004年底,时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作了《决定中国佛教前途的大问题》的讲话,认为佛教教育是决定中国佛教前途命运的大问题。佛教能否抓住机遇,培养出合格的僧才,这将决定未来中国佛教事业的兴衰存亡,决定中国佛教的走向、命运、前途。另外,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求出家的人思想也要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提高和进步,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到寺院的管理层面,这对寺院的发展和进步是积极有力的。
执事们的素质,是决定僧团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于执事们的培训和职能的选举都有严格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寺院的发展。根据《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第三条:
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连任不可超过三届;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限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
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9〕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当今时代对僧人的要求。僧人的素质取决于发心出家前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以及出家后是否得到良好的教育 。要有佛教弘法人才辈出,佛教徒们必须养成向学的风气,这又不外乎以戒、定、慧为修学训导之中心,决不能离此修学而有所成就。关于僧格及素质的养成,太虚大师在《僧制》中有一套循序渐进的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未出家前,先具中学毕业以上程度,及大体了解佛教,由三归五戒具足正信而发心出家(2)出家后,于律宗受持沙弥律仪一年,及受持比丘律仪一年,令尽离俗染乃给予受戒证书(3)入佛教中一宗之专门大学修学五年,及于各国各宗游学五年(4)入山结茅或闭关三年至十年,戒定加行以期亲证(5)行解相应,已有内心证验;乃入世为人,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以尽菩萨僧职。
太虚大师说:“仰止为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要想成就佛道,也是离不开人格僧格的养成,而人格的养成又赖自身素质来体现,所以加强僧人自身的素质,于己与他都是至关紧要的。所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僧人的形象代表着佛教的公众形象,其一言一行都是僧团的表率,是人天的导师,是度生的善巧。例如佛陀时代马胜比丘威仪具足,而感化摄受舍利弗、目犍连及其弟子归信佛陀,成为佛陀的十大弟子之一。威仪是透过其内在的修学而呈现出来的安详举止,正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佛教兴亡,责在僧人”。所以作为青年一代的僧人,应该具足正知正见,广学博闻,以佛法来净化内心,用智慧来提升僧格,依戒律而行持,通过对理论的学习,学修并重,定慧等持。进而运用到日常生活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随份随缘做利益度化众生的事情。有高素质的僧人住持寺院,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时代的需要,使佛教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印光大师说:人生在世先须以利人为心,汝之寡姨孀娣孤侄等可怜可悯。正是汝培植福田处,不得意存烦怨,则正是行菩萨道,倘心存烦怨,则不但与菩萨不合,且与自己天职性分不合矣。
印光大师用短短的几句话揭示大乘菩萨道的根本精神——“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当今佛教宣扬的是太虚大师一生提倡的“人生佛教”思想,以“人生佛教”思想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向善发展。让世人通过“人生佛教”思想来了解佛教、信仰佛教,去实行救世救人,规范人类的道德、秩序,从而使国家安乐、民族富强。
慈善事业是弘法利生的一种善巧方便,若出家人能多做慈善事业、服务众生、布施众生。那么众生在得利益的同时就会慢慢对出家人产生信心,对佛教产生信仰,进而皈依佛教。所以说做好佛教慈善事业,才能深入人群、走上人间佛教,做到取之于社会而用之于社会。
(1)为弘扬佛教文化作贡献
弘法利生是每位僧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神圣使命。寺院的中心工作是弘扬佛法,加大弘法的力度是佛教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说出家人应从弘法的深度、广度、力度上去思考和发展。例如可以出版一些佛教刊物(杂志等),向广大信众解读佛教要义;还可以创办佛教图书馆(创建图书馆视听室),建立寺院网站、举办讲座、僧俗交流会;也可适当的举办一些佛教梵呗音乐晚会等,将佛法渗透到民众的生活中去,让他们正面的了解和接受佛法,都得到法雨的滋润,遨游于佛法的大海里。
(2)为社会安定团结作贡献
培育慈悲精神是道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慈善事业是佛教慈悲济世理念在当代弘扬的平台,它让社会上更多特困人员和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佛法慈悲之光的温暖。
赵朴老号召佛教徒“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他所提倡的“人间佛教”的真谛,就是“利乐有情”、“爱护众生”。为了实现这一真谛,各佛教团体应当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上多作贡献。现在有很多贫困边远地区的人还在为子女的读书、看病求医等困难而发愁。因此作为佛教团体、佛教徒就可以兴办希望小学、建设爱心医院等。这一些慈善事业,在国外的许多宗教团体都做得很成功,我们也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来多做一些慈善的公益事业。关于这一点,台湾慈济功德会、厦门南普陀慈善基金会、江苏寒山寺慈善中心等。这些团体机构就做得非常不错,得到教内外人士的认可和肯定。佛教的慈善事业在履行佛陀慈悲济世精神的同时也是在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作贡献。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不同时代的佛教领袖都会结合当代众生的条件,社会状况来建立适合于当时的管理体系。虽然在行式方法上有所不同,但是一定是以戒律为基本的原则。所以我们在探讨当代佛教的管理亦要以此为原则。佛教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二宝赖僧弘传”。纵观古今佛教的发扬都离不开祖师大德的辛劳,所以要想发扬佛教就一定要培养人才,我们不仅要不断地健全佛教的管理体制使佛教能够适应社会造福人类,更要能够使大众认同参与佛教,如此佛教才能法脉不断,灯传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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