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报名!北仑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波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 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函件样式另行通知)。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北仑区和大榭开发区的人员向北仑区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后,报宁波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网报”时间为4月11日~4月1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二)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网报。
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2.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之一的“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4月18日和4月19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
教师资格申请人可按需错时现场确认,即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4月18-19日现场确认的,可通过来电预约的方式,提前于4月17日下午进行现场确认。
(二)确认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国宁波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二楼民商事务办理区无差别受理窗口三76-77号窗口。
(三)随带材料:
1.户口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学生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体检表。
四、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在以下二甲及以上医院自行参加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4月8日~16日:镇海区龙赛医院体检中心( 龙赛医院门诊大楼6楼)(招宝山街道胜利路356号)、宁波市第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骆驼街道南二西路718号)
(二)4月8日~12日:鄞州人民医院、鄞州第二医院、宁波市第六医院.
(三)4月8日~16日:宁波北仑开发区中心医院(1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体检手续)
注:体检前请空腹,并随带自行下载的体检表(幼儿教师带幼师专用体检表)(见附件)和体检费200元。体检前填好体检表并贴好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体检表上需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五、咨询信息
北仑区教育局:89383955 89384125
附件(点击可获取)
北仑教育综合编辑
资料来源: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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