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潍坊公安承诺:“最多跑一次!”
7月5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保障“四个城市”建设2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潍坊市公安局郑重承诺,到潍坊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
会上指出,去年以来,潍坊市公安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深入做好“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了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公开”的做法,即:建设“网上公安局”,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50个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线上流转、“一网通办”,群众在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办理各类业务;整合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窗式办理模式,实现群众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对涉及行政许可、窗口服务以及110接处警等48项工作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优化便民惠企服务措施,
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
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公共服务。
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十百千万”工程,对重点产业、高端特色产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重点保护、绿色通道、多维服务,并在高新、滨海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公安机关9项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开通企业服务热线,设立全市统一服务热线,做到企业求助事项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门槛多,审批过程手续繁、周期长、效率低,抑制市场活力等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通过建设“网上公安局”,逐步实行户籍、消防、车驾管、各类证明等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缩短涉及投资、生产经营、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时限;通过优化窗口服务措施,探索推行“一窗式”办理模式,完善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弹性工作制度,落实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推行延时服务、上门预约服务等,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纳米”。
开辟人才引进户籍“绿色通道”,通过放宽落户条件、实行市民化待遇等举措,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在潍坊安家落户;缩短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证时限,为来华工作、学习、探亲、参加交流活动的高层次外籍人员提供便利。
发挥打击防范职能,
打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为潍坊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是突出打击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盘踞在重点领域、行业,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阻挠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以及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骗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确定的新兴产业、支柱行业、重点企业,加大对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行业正当经济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犯罪打击力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打击滥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违法犯罪。
建设公安“警务大脑”,打造实战型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实现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重大案件的快侦快破;完善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网,实现重点部位的视频全覆盖,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安全防护网;严格落实“专业化处警、常态化巡防”机制、“警灯闪烁”工程,健全“平安指数”社会发布平台和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维护重点项目周边安全;推行主城区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实现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下降、110有效警情下降、小案特别是侵财类案件破案率上升“两降一升”的目标。加强与工商、税务、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协作联络,主动服务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加强警企深度协作,推行“一企一警务助理”,实现企业警务助理重点项目全覆盖,强化治安防范、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法制宣传,落实内保措施,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执法办案职能,
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立足职责定位,主动对接服务,全警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四个城市”建设提供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滚动排查、风险评估、分级治理机制,加大对工业园区、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及周边的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爆物品日常管理,落实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企业网站安全保卫,主动为企业提供网络安全防护帮助,提高网站安防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完善经济案件统一受案、集体议案制度;健全差别化监督措施,对“四新”型企业等,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公布12389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治安检查,严格实行报备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犯罪案件,慎用人身强制、查封扣押、资金冻结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并协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
来源:潍坊公安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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