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请收回你的身体
10月28日,
江西省新余市发生了一起意外,
视频记录下揪心的一幕,
前车小孩头部伸出天窗外……
10月28日16时58分许,在新余市渝水区经开大道,驾驶员袁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乘车人钟某(13岁)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外,当车辆行驶通过道路限高橫杠时,钟某的身体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钟某当场死亡。
从视频中看到
车辆行驶过程中
男孩一直将大半个身子伸出车顶
或是因车速太快来不及避让
孩子直接撞上了限高杆
真的不忍看到这一幕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无法想象他的家庭将陷入怎样的悲痛中
有网友指责驾驶人没有尽到照看的义务
@狠心的妮妮:驾驶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长安小小调:司机应该承担责任,国内很多父母自己的粗心大意导致小孩死亡,也不会被追责。
@有态度网友0fBaut :唉,有些规则必须遵守啊,就像坐公交车不能把手伸出窗外
类似的事情出现过不止一次
8月6日在佛山一环
发生了惊险的一幕!
一辆小车高速行驶中
两名小孩竟然将头从天窗伸出车外!
实在是太危险了!
↓↓↓
要知道
这俩孩子一旦出现意外
车内为他们打开天窗的人
必将痛悔一生!
10月26日在上海,
一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开着天窗,
小孩子探出了大半个身体!!
起初网友以为遇到红灯,
小朋友只是探出来看看……
谁知道,突然坐上去了??
这种动作让人看得心惊胆战!
边上有车主鸣笛善意提醒,
车主也像没耳朵一样……
探出脑袋看风景
玩耍
写作业
打招呼
……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真的不敢想象!
万一一个急刹车,打个方向
小孩很有可能会被甩飞出去
后果不堪设想!
小编要严肃的跟各位父母再强调一遍:
◐ 汽车天窗是为了促进车内空气的流通,增加新鲜空气的进入,调节车内空气和能见度,不是为让小朋友站在上面“拉风”的。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 第四项: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 对未成年孩子来说,监护人有责任将此类安全法规告知孩子,有义务确保孩子在行车中的安全。
◐ 另外,开车带孩子外出,建议给年龄较小的孩子配备合适的座椅类设备。比如0~12月大的孩子可使用安全提篮;4周岁以下孩子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下孩子可根据孩子身高,选择安全座椅或增高坐垫。
在行车过程中
驾驶人对乘车人员危险行为的默许和纵容
带来的结果可能是致命的
所以
请驾驶人和乘车人能够自觉自律、互相提醒
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愿天下孩子都能平安健康地长大
而他们的安全很多时候就掌握在成年人手里
“请收回你的头和身子”
来源 | 济南交警
编辑 | 朱柄翮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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