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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温度的抓捕......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1-01-23

最近山东德州警方的警察蜀黍们

与逃犯在其家门口相遇

却不动手抓捕?

而是要跟逃犯一起到家里“坐坐”

......

这样的“抓捕现场”

是认真的吗?


近日,山东德州齐河警方根据“打诈骗、抓在逃人员、保大庆”为主题“云剑行动”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缉捕逃犯活动。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一齐河籍在逃嫌疑人贾某在济南市一老旧小区有活动轨迹。


7月15日下午,齐河县公安局表白寺派出所与合成作战中心民警迅速赶往济南市,对贾某居住区域展开全面排查。当晚9时30分,民警在蹲守七个多小时后,终于等来战机,贾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六岁的女儿回来。


“我们上前亮明身份。孩子太小,如果实施抓捕上铐,可能会惊吓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看着六岁的小女孩偎依在贾某身旁,民警“暂停”了抓捕行动。


“我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陪她们母女一起上楼。民警贾玉俊说。在出租房内,民警如同一个去贾某家做客的“客人”,和小女孩聊天。



“你几岁了?

“上幼儿园了吗?

“还没吃饭吗?

“去写作业吧,没事啊~”


随后,贾某将孩子支到另一个房间,民警坐下来与贾某“谈心”。


“作为大人,你不能给孩子起个好榜样”

“你孩子还小,我给你留面子”

“我不是尊重你,我是尊重她(孩子)”



最后,民警对其出示了拘留证:“希望你正确面对问题,好好配合我们执法,不要有过激行为,彼此留个面儿,咱们一起走,别给孩子造成伤害。”民警的一席话,触动了已为人母的贾某,她立即收拾行李跟随民警来到了表白寺派出所。


据了解,贾某(女,38岁)户籍地虽在齐河县,但经常在外地活动。2017年9月,贾某在某服装市场工作时,以认识市场负责人能买到便宜的门市房为由,骗取受害人朱某15万元。济南市天桥警方立案后,贾某一直未到案。2018年10月,济南警方将其列为逃犯上网通缉。


民警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贾某与其父母关系僵化,多年不来往。那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如何安置呢?民警与贾某的亲属进行沟通将小女孩临时寄养,但被一一拒绝。无奈之下,派出所的休息室成了这位“小客人”的临时居住地,民警一边对案件进行调查,一边请女民警帮忙带孩子,并为孩子买来玩具和食品逗她开心。


7月16日,贾某因涉嫌诈骗罪,带着女儿一起被济南警方带走。



据了解,由于目前找不到其他人作为贾某女儿的第二监护人,同时综合考虑案情,对贾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济南警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贾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孩子还是由贾某继续抚养,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场有温度的抓捕

并不代表对违法犯罪的纵容

心正、言正、身正

这才是为人父母应为孩子树立的榜样

希望误入歧途的嫌疑人能够深刻反省

早日回归正途

别让无辜的孩子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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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德州公安

编辑 | 朱柄翮 曹超男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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