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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物业发出“禁养犬令”,不签承诺书将坚决扑杀!

喜欢就点👉 业委会资讯 2020-12-11

8月20日,汉中市南郑区民乐居物业在所管理小区张贴了一份公告,文中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两起因犬只咬人致死的恶性案列,以此提醒居民小区内禁止养狗。


公告还称:如小区居民养狗,需向物业签订承诺书,否则将派人坚决、彻底扑杀。


此事一经传播,引来网友关注和谈论:

网友a:物业只不过是出了一个责任推卸令,意思就是,出现了狗咬人,和它物业无关,以后诉讼不要连带它赔钱。怎么就“禁养令”了?物业能发“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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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b:那ta公布两起恶性杀人事件,把人都扑杀了么。只要人办了手续、打了疫苗,一般办手续都要打疫苗。ta至于这如临大敌麽。这是制造人对狗的恐慌。野狗还放收容站等人认养,几月没了人领才送火锅店。。ta们这么残忍、嗜杀。ta们在农村养本土狗看门的父母知道么。。这物业当是代表政府、开发商在这管理业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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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属于法盲。就业主签了承诺书,该ta担责的还是ta担责。要不两人去杀人。。一人签个承诺书ta负全责。。另个就不要担责了?综上所述。这物业应该是黑社会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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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d:从法理上来说,汉中市有犬只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犬只咬人由狗主人赔偿,也规定了养狗到公安机关登记,还规定了捕杀由公安机关实施。一个物业的“令”要大过政府的“办法”?有法不依听你小区的?你小区保安去捕杀狗引起纠纷还不得劳烦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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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e:这个物业还是干了点好事,就是应该这样。对流浪狗坚决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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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f:为这样负责的小区物业点赞。养狗是你个人的事,请不要带到公共区域祸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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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虽然在你跟前乖巧懂事,可是它始终有原始的兽性,这是无法改变的,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所以,在此呼吁各位铲屎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既然养了他们就应该为他们负责,做好自己作为铲屎官必须要遵守的规定,避免意外的发生。


爱它,请用正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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