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住宅维修资金被小区物业挪用!钱是如何飞走的?
物业收费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最近,南京一小区物业通过伪造签名、虚构材料的方式擅自挪用800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小区被曝800万维修资金“蒸发”!业委会主任来头不小
钱是如何飞走的?
所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业主交的一笔专门用来维修、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钱。
根该小区的维修资金使用记录显示,至少有36项维修工程都是由一家名为“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揽。
仅2017年12月一个月,该公司就获批工程款87万余元,三年来的总工程费用超过350万元,涉及小区内几乎所有楼栋的外墙防水等。
此外,相关资金支取材料中多次出现施工、项目公示时间前后矛盾,公示未完成施工却已经完成等情况,甚至有的申请材料连小区地址都是错的。
如何申请维修资金?
哪些情况不可使用维修资金?
物业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1)申请维修的项目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且已过保修期;
(2)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
(3)业主维修资金帐户余额超过首期交存额的30%;
(4)必须经物业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俗称“两个2/3”以上业主同意。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5)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
扫码回复关键词:首次成立全套攻略
可免费获取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最强攻略(32个附件)
【欢迎投稿】
邮箱:jhxwypg@163.com
【公益咨询】
微信号:ywhzx18761621339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