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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合同法实务暨公司法律实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转发分享送录音+课件】

2017-09-11 律政法说

请各位校友和律师朋友帮忙转发此培训消息!不胜感谢!转发将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2017年精品课程企业法律风险研修班全套课件+录音资料。

【报到时间】 2017年9月21日   

【上课时间】 2017年9月22日—24日,实际授课3天3晚

【上课地点】 :  上海市

【研讨费用】:5000元/人    5人团报8折优惠

【授课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合同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授课内容与师资】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及分则的编纂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谢鸿飞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

专题二:担保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结合典型案例
主讲专家:宋向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专题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裁判实践及难点疑点问题
主讲专家:章恒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专题四:从败诉案件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北京市二中院庭长
专题五:合同纠纷案件的保全与执行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专题六:各类合同制作与审查重难点问题
主讲专家:叶名怡  法学博士(导师梁慧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专题七: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吴江水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指导部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完美的合同—合同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完美的防范—法律风险基本原理及识别、评估及解决方案》作者
专题八:国际商务合同起草、审核法律实务
主讲专家:龚柏华  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府推荐WTO争端解决专家组专家,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专题九:合同签订与税务处理
主讲专家:袁森庚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教授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备注:凡是参加本次合同班的学员一律赠送胡田野教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录音和课件, 课时长达十二小时,开班的时候一并发放!

【报到时间】:  2017年9月22日   

【上课时间】:  2017年9月23日-26日,授课4天

【上课地点】: (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费用】:  5000元/人  5人团报八折

【主讲专家与课程安排】

主讲专家:赵旭东 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主讲内容:公司法若干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讲内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条文详细解读及适用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讲内容: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应用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与民法总则衔接

主讲专家:王  忠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特聘讲师

主讲内容:公司诉讼若干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朱慈蕴  清华大学教授、博导;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主讲内容: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及股权转让实务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张晓森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

主讲内容:公司并购热点疑难问题——以并购交易尽职调查为视角

主讲专家: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讲内容:公司治理与公司章程实务问题

主讲专家:文宗瑜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 

主讲内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风险防控

主讲专家:宋海佳  上海律师协会第八届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主讲内容:公司股东纠纷的预防与诉讼策略

备注:参加北京公司法研修班学员,将免费获得人民大学2017年6月合同法研修班老师讲课录音(包括杨立新老师,姚辉老师,谢鸿飞老师,北京二中院孙兆晖法官,四中院马军法官等,共计15小时),开班是统一发放!

报名方式与汇款详情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周,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邮件、短信、微信报名:请编辑,参会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然后发送至微信,或短信,或邮箱:  liangxuhui@vip.126.com或加微信:13911599656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收到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
方式二: 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梁旭辉老师  13911599656(微信报名)
电子邮箱报名:liangxuhui@vip.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咨询电话:
 010-68881072(兼传真) 010-68887651
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研修时间:2017年10月12日—15日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如果您想参加知识产权课程请来电或加微信索要详细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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