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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堕胎?

2017-01-27 瀚歌 瀚歌



可否堕胎?

瀚歌


一位网友问,怀孕4个月了,可是做检查时医生说孩子很有可能是唐氏宝宝,就是很有可能有智障、瘫痪等病,医生建议做引产,可是宝宝现在已经4个月了,该怎么办?


一般而言,禁止堕胎,是学者们比较一致的观点。但涉及到具体情况,学者们有分歧。


部分学者认为,无论怀胎多久,堕胎等于杀害生命,一律非法(哈拉姆)。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四十天之前堕胎为轻嫌疑,四十天后为重嫌疑,即可憎(麦克鲁赫);四个月后根据圣训已经被吹入了灵魂,有了生命,堕胎属于非法(哈拉姆)。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非堕胎不可,那么,其期限只能是四个月之前,之后不可以,除非一种情况:经过医生确诊,不堕胎会危及母亲的生命,此时,应该首先考虑母亲的生命,因为母亲的健康和生命是已知的,而胎儿却是未知的。


除非因为母亲的生命受到断然的威胁,四个月后不得堕胎,是伊斯兰学者们的共识。


至于医生认为智障,建议堕胎,属于或然的说法,不是断然的结论。有多少被医生认为是残疾的胎儿,出生后非常健康。一如被医生认为是不治之症的许多病人,奇迹般康复。因此,决定事物本身的是真主,不是医生。谋事在人,成事在主。


作为穆斯林,万事首先应该托靠真主;采取主动当然无可非议,但不可过分迷信医生的话。他们毕竟是人,可对可错。


退一万步,如果真的生下残疾婴儿,那也是真主的考验,是赦免罪过、提升品级的机会。你看,许多非穆斯林母亲对自己的残疾婴儿那样慈爱,甚至终身呵护、抚养,何况是坚信真主、憧憬后世的穆斯林呢?真主说:“ 或许你们讨厌一件事,而那事对你们有好处;或许你们喜欢一件事,而那事对你们有害处。真主知道,你们却不知道。”(2: 216)


真主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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