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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就不能办了:事关100多万车】这个政策你一定要知道 100多个窗口已经在恭候

嘉兴小新 2021-02-14




嘉兴小新微信号:JXTVSS


前几天,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告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市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管理工作。我们手上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牌,上什么牌,到什么地方上牌,上牌后能用多长时间,超标电动车到什么时候不能再卖?就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权威解释。



从明年4月15号开始,电动自行车将实施新的国家标准。目前用的是老的国家标准。不管新标准还是老标准,都要有脚踏功能,新国标在速度上,由原来的20码放宽到25码,整车重量由40公斤放宽到55公斤,电机功率由原来的240瓦放宽到400瓦。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  刘金振: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我们是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销售这块,我们时间宽松到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18年12月31日之后,严禁销售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简单点说,超标电动自行车,从2019年元旦开始,也就是8天后,在我们嘉兴就不能卖了。如果店家还在卖,质检和市场监管部门就会查。当然,符合现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还可以卖到明年4月15号。



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符合国家标准,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上黄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也就是超标的,备案登记,上防盗登记牌,俗称白牌。目前,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全市大概150多万辆,估计还有1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上牌。这些车子,不管超标不超标,在2019年4月15号之前,必须上牌,不上牌的话,将不能上路。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  刘金振:2019年4月15号以后,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也就是说未备案登记的,或者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我们交警部门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查扣,查扣后,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我们会按照机动车来进行处罚。



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在明年4月15号之前不上牌的话,那么之后就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来衡量,符合新国标的,给你上牌,不符合的就不给上。


如果你的车是超标车,那么在明年3月31号前必须完成登记上牌,不然明年4月15号后,就不能上路。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  周挺松:对超标电动车的备案时间,我们是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2019年3月31日以后,对超标车,将不再受理备案登记。如果你的车没有备案登记手续的,今后将不能再上道路行驶。


那么市民应该到哪里去上牌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各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和车管所都可以办。全市有43个窗口,其中市本级18个。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去这里:


超标车去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交警中队、警务站可以办,全市有115个窗口,其中市本级29个。去登记的时候,车主要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超标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限三年,三年后淘汰。


超标车去这里: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  周挺松:也就是说到2021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



有些市民可能想在这段时间买辆新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消费者应该向商家问清楚,卖的车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的可以买,如果是符合新国家标准的,更好。如果是超标车,尽量不要买,因为超标车,只能开三年。另外,如果因为商家不说或者不解释清楚,导致卖给你的车不能上牌,你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以下内容来源:嘉兴交警

01

· 关于注册登记 ·

NO 1:符合要求,已列入《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什么时侯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答:目前,符合旧国标且已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新《公告》和新国标有关规定予以注册登记。新《公告》省级有关部门将予以公布。


NO 2:注册登记上牌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答: 凭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到市本级18个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

NO 3:市本级办理注册登记的点有哪些?


答:嘉兴市本级办理注册登记点共18个分别是: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去这里:


NO 4: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及注册登记截止到什么时间?


答:在2019年4月15日前可销售、购买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注册登记。2019年4月15日后只能购买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


NO 5:车主有事不能到场,是否可以委托办理?以前办的号牌丢失后是否可以补办?


答:可以委托办理。以前办的号牌丢失了可以补办。



03

· 关于防盗备案登记 ·

NO 1:哪些车辆需要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答: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和电动自行车产品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录的车辆,都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允许注册登记(上电动自行车号牌),必须办理防盗备案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视为已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NO 2:什么时侯可以办理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手续?办理时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住所地派出所或交警大队(中队)办理。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的,不予办理,但经核查,确系个人合法途经取得的,可以办理。


NO 3:2018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还可以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答:不能办理。消费者应当购买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且已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


NO 4: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还能不能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不能。还未登记的车辆从现在起至2019年3月31日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点办理登记手续。


NO 5:市本级办理防盗备案登记有哪些?


答:嘉兴市本级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点共有29个,分别是:


超标车去这里:


04

· 关于保险 ·

电动自行车需要买保险吗?


答: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防盗备案登记车辆可一次性投保至2021年12月31日。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安装防盗装置,遵循自愿安装原则,费用由个  人自行承担,严禁搭车收费。



05

· 关于上路行驶 ·

NO1:超标电动车是不是3年后就不能上路了?


答:是的。从现在开始算起,最多还能使用3年。无论以前办理防盗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办理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止,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所以建议群众,从现在起,不要再去购买超标电动车了。


NO 2: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如何处理? 


答:从明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对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NO 3: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无论驾驶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还是超标电动车,都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准载乘12周岁以上的人员,同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NO 4: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嘉兴道路上行驶吗?


答:悬挂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我市办理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后,方可在我市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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