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要再加14万】34万买下拆迁房 过户拖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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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观众曹师傅在嘉城绿都买了一套拆迁房,现在十年过去了,房子还没有过户,为什么十年前买的房子到今天都还没有过户呢?一起来看。
曹师傅本身是杭州人,2001年来嘉兴打工,认识了一个本地朋友陈先生。2007年,陈先生在嘉兴的一套老房子轮到拆迁,拆迁肯定会有新房子,那个时候陈先生手头紧,虽然新房子还没有拿到手,但是按照老房子的面积,他可以分到三套,他就想提前卖掉一套。
曹师傅:我当初也考虑想买一套房子,那我说刚好,当初关系也不错,那我就买了,他说十二万,我就给他十二万。
陈先生急需钞票,曹师傅也想在嘉兴买房子,两人很快谈妥。曹师傅出三十四万买一套陈先生的拆迁房。他先拿出十二万给陈先生,算是江湖救急,2008年,陈先生老房子拆迁了,真的分到三套嘉城绿都的新房子,双方约定好,其中一套一百二十多个平方的房子归曹师傅,因为之前曹师傅已经给了十二万,那么再付给陈先生二十二万就可以了。
曹师傅:签的时候,反正三套房子有我的一套。
到2010年,房子交付,不过因为政策规定,只允许直系三代的亲属之间,才能办理房产更名,曹师傅和陈先生非亲非故,所以不可以马上在拆迁协议上改名字,于是双方约定,等陈先生把房产证办出来之后,双方再过户,六年以后,2016年,房产证终于办出来了,为了少交一万多的营业税,两人又约定,等到满两年之后,再去过户。结果这一等就等到了今年2018年,算算离自己买房子,已经过去十年了。曹师傅联系房东陈先生,商量过户的事情,不过这个时候的陈先生已经离婚,而他的前妻有意见了。
陈先生前妻 赵女士:再加你十四万咯。(做人总要讲的信誉的咯,你的信誉到哪里去了?)不是讲没有信誉,不是说不卖给你,卖给你的呀。
十年前,白纸黑字合同写好,120多个平方的房子三十四万卖掉,没想到十年后,陈先生的前妻不认账了。
曹师傅:房价涨了,他的心理不平衡了。
曹师傅老婆 单女士:我当然不认可这个钱,我还觉得特别委屈,当初是买房子也没有占到便宜,我是以市场价还高出五十块的的房价买的,我也不欠他钱。
双方谈了几次,没有结果,陈先生的前妻意思也很明确,如果不加这十四万,过户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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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先联系房东陈先生。他的意思,因为这套房子,房产证是他和前妻赵女士两人共同所有,但是现在他们已经离婚了,大家各过各的,如果要去过户,就要双方同意,现在问题就出在了前妻身上,她不愿意配合。
房东 陈先生:房产证是我们两方面签字的,两个人签字的,夫妻两个签字的,现在就是她不同意,要稍微补偿一点,因为说实话,房价涨得么也是厉害的,大家心里都知道的,以前二十几万,现在一百二十几万,等于说个零头,你说对哇。我是反正无所谓,房子卖了么就卖了,亏么也亏了,她就是想叫对方补偿一点,协商的通么协商一下,协商不通的话,打官司就打官司。
照陈先生的意思,他并没有要涨价的意思,他也做过前妻的工作,但是做不通,他现在也没办法了。记者再联系他的前妻赵女士。不过赵女士不愿多说。而律师认为,按照十年前的购房合同,赵女士和陈先生已经违约了。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雄伟:现在如果说卖方想要额外加价的话,这个是属于违约行为的。如果买方不愿意解除合同的,那么卖方是不可以随便停止履行合同的。
律师建议,曹师傅到法院起诉,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曹师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曹师傅只要付清尾款,这套房子还是以十年前讲好的34万成交,把房子过户掉,同时可以要求陈先生和前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两倍的定金和这套房子增值产生的差价,因为嘉城绿都这套120多平方的房子现在大概值120万人民币左右,估算一下,如果是赔偿,陈先生和前妻赵女士也要赔偿曹师傅高达一百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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