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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戴口罩?女乘客攻击嘉兴公交司机 】判几年? 听证会开了

嘉兴小新 2021-02-14



嘉兴小新微信号:JXTVSS


上个星期,有一位年轻的女乘客邬某,因为坐公交车的时候没有戴口罩,司机好心提醒她,她却拿东西去砸公交车,因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她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什么如此冲动,背后有些什么原因,该怎么样处罚,今天下午,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公开听证会,我们来听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她自己是怎么说的。


3月24日资料:


这是3月18号下午,嘉兴2路公交车监控拍下的画面。事情发生在下午四点多,2路公交车司机林师傅,开车到嘉兴市区中山路交通银行嘉兴分行的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女子。


嘉兴2路公交车司机  林师傅:我就问了他一声,你健康码有没有,她说没有,好像是拿了一张小区的出入证明,然后我就让她上车了。



女乘客上车之后就把口罩摘了下来,林师傅在后视镜中看到了,就提醒女乘客要戴好口罩。


嘉兴2路公交车司机  林师傅:我说你把口罩带起来,车上有其他乘客。


这个女乘客也没讲话,但是之后她的举动让林师傅万万没想到。



嘉兴2路公交车司机  林师傅:准备从中山路转到越秀路的路口的时候,她突然从后面拿着我们消毒液的桶,然后砸向我。


当时公交车正在行驶过程中,林师傅吓了一跳,马上稳住方向盘,幸好司机驾驶室有块隔离的挡板把桶给挡住了。


嘉兴2路公交车司机  林师傅:砸到人的话,我估计这个车子肯定要失控的,然后我把车停好以后,她继续在情绪激动的骂人。



又是丢桶,又是丢抹布,这个女人嘴里还在骂骂咧咧。


嘉兴2路公交车司机  林师傅:她要拿灭火器,说我要打死你,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情况 ,后来想想我知道了,她就说了一句我不戴口罩怎么了,我就不戴口罩,你凭什么叫我戴口罩。


看到场面失控,林师傅马上报警,女乘客很快被警察带走。



经过调查,女乘客姓邬,26岁,之前一直在上海的一家餐厅里打工,最近刚到嘉兴找工作。



南湖区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警察  章宇翔:没有收入来源,就比较低落,正好那天坐公交车去找工作,司机告诉她口罩带好,当时没有戴,就比较生气,就比较冲动。


虽然是心情不好,但是公交车司机不是你的出气筒,拿东西砸公交车司机,公交车还在行驶当中,这个性质就相当严重了,因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邬某已经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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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砸公交  量刑来听证



邬某:我自己所犯的罪,我想是非常重大的,然后我本人也感觉到非常的后悔。我对社会造成的负担,感觉到非常的抱歉,也深感内疚。


邬某26岁,来自湖北,她说,自己跟父母关系不好,很早之前,就一个人离家出走,四处打工,但是受到疫情的影响,工作一直找不到。


邬某:房租也欠了好几个月,也没有经济来源,然后我因为是湖北人,我们湖北那边是疫情重灾区,所以我在四处打零工的话,有的老板也不肯要的,然后就断了经济来源。


邬某没有收入,也没钱吃饭,甚至买不起手机,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当天,邬某坐公交车准备去找工作,上车之后,顺手摘掉了口罩,司机本来好意提醒,结果她联想之前的经历,一下子情绪就失控了。



邬某:一时冲动之下,就拿起后门的一个塑料消毒壶,扔向了挡风玻璃,我的主观意识只是想要泄愤而已,我并不是想要针对公交车司机,给他造成伤害。


不过,公交车当时正在行驶当中,车上还有乘客,邬某这样的行为实在太危险了,她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是比较重的,量刑要三年起刑,考虑到邬某认罪认罚态度比较好,可以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行使量刑建议权,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起参与,请大家一起来监督量刑过程。



人大代表  朱小菊:可能在不了解情况下,可能是群众的心是很愤恨的,在这样的疫情下,做出这样的行为,大家都觉到要从重处罚的,刚刚也通过这样的一次听证会,她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应该说作为社区来说,要对她进行帮助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做出这样的行为,是初犯,也不是有意而为之。六个月的量刑,我觉得也应该足以让她接受到惩罚,也足以让她在六个月当中自促悔改。



人大代表  朱建琴:整一个案件当中,她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我建议减轻量刑,刚才我们检察官也说了,六个月到一年,我觉得她悔改的态度也蛮好,也有悔改的意思,建议六个月。



政协委员  陈艳:我个人建议能够从轻发落,然后最好还是要进行一个普法的教育。



人民监督员  吴亚萍:六个月跟一年,影响不是很大,主要也是给她一个机会,让她重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在听取了社会各界代表的发言之后,检察机关决定给出,判处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邬某当场也表示接受。



检察官  和  邬某:(你在认罪的基础上,是否接受这个刑罚?)我是愿意认罪的。(是否愿意接受有期徒刑六个月?)我接受。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胡凤梅:这个量刑建议,法院一般是应当采纳的,所以我们的量刑建议权需要受到监督。通过这么一次听证,让民众知道案情是怎么样的,我们提出这个量刑建议,是在法定刑以下提出的,让民众知道,我们这个量刑建议提出的缘由,也让民众知道,我们这个量刑建议,提出来是本着教育和惩戒的作用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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