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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院:破解“犯罪密码”让电子数据说话,这个“神秘”团队背后,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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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被删除的手机短信揭开案件真相,能让被恢复的“电脑硬盘”还原犯罪记录、揪出幕后黑手……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成为社会生活中密不可分的部分,其所记录的电子数据已成为常见的证据形式,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刑事、民事乃至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中。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检察业务保障部里就有这样一个“神秘”的团队:4名清一色的理工技术男,常年与各类电子设备打交道,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能让电子数据“开口说话”,看上去少许光鲜,但各类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他被称为:电子取证团队。


到底这个团队有什么秘密?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电子取证团队,零距离了解这些电子取证高手如何破解“犯罪密码”。


走近电子数据:

“沉默的现场知情人”


(电子取证团队对手机数据进行专业分析)


在摆满了各种高端精密仪器设备的电子数据实验室里,身着白色防尘服,一双双眼睛注视着面前的电脑屏幕……电子取证团队负责人刁文韬和同事不停地“扫描”着电子数据。在他们面前的各种手机接口多达几十种,这些设备就是团队平时工作时随时要用到的。


“无处不在的电子设备时刻默默地记录着各种各样的痕迹,电子数据就是‘沉默的现场知情人’。”刁文韬介绍说,由电子设备形成的“数据库”能够勾勒出使用人的生活习惯和轨迹,电子取证团队要做的工作就是对其中所掌握的各种数据进行侦查、解读和鉴定,为破解疑难、复杂的案件找准突破口,为案件成功办理提供技术支撑。


在他看来,成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手机里存有的通话记录、往来短信、银行转账等信息,就很可能补足证据链条的关键部分,从而有效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

从最初的数据提取固定恢复到目前已具备电子数据真实性检验、APP功能检验、云服务仿真重建,电子取证团队的发展变化一年一个样。
近年来,该团队先后完成50余件电子证据鉴定和200余件技术性证据审查,所完成鉴定和审查的数量、质量均走在全市前列,涌现出1名“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1名重庆市检察业务专家,3名重庆检察技术信息人才,4人拿到最高检颁发的电子证据鉴定人资格证书,曾分别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荣誉。


提取手机卡信息:

攻破“零口供”贩毒案


原以为“零口供”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料,这样的“美梦”却被完整证据链所击碎。虽然事件过去了1年,但回忆当时的情景还是让人耐人寻味。


“零口供!”2019年3月,在一起重大的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交代任何与案件有关的问题。面对证据匮乏的情况,还原案件事实的希望便寄托在李某随身携带的三部手机中。


“既然无法从嫌疑人处得到口供,我们就从电子证据入手。”电子取证团队接受公诉部门委托,对涉案手机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他们花费了10天时间从手机中提取出几十万条记录,将“碎片化”的电子数据进行整理。


“当时虽然我们找到了一些证据,但要认定李某贩毒的犯罪事实,证据仍很薄弱。”刁文韬回忆道。


接下来,该团队经过深入研讨,决定另辟蹊径,将李某和同伙的聊天记录、运输毒品的轨迹、被抓获地点、时间等信息,与案发地调取的监控录像进行综合比对分析,精准地将李某贩毒的蛛丝马迹一一剥离出来,从而证实手机里的部分内容与贩毒事实有关。
随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团队所作出的电子数据检验报告,将全案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被法庭采信。
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找准切入口:

为公诉出庭提供技术支撑


(电子取证团队对案件进行研讨)


近年来,网络犯罪日趋多发,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专业化、隐蔽化。2019年,辖区某基层院就承办了一起涉及计算机网络的新型刑事犯罪案件,据了解,此类犯罪在五分院辖区乃至全市都极为罕见。


原来,2015年底到2016年初,余某等3人为谋利研发了一款N软件(化名)在网上进行售卖。不法分子利用N软件,突破互联网平台安全机制,隐藏真实身份信息,最大的应用场景为恶意注册养号黑产,被广泛用于网络黄毒、诈骗等犯罪活动。对于N软件所造成的这些社会危害,余某等人明知后果,但为谋利仍然继续在网上销售,最终因被举报而案发。


办案初期,N软件不同于传统的恶意软件,功能认定困难,再加上证据收集和解读也存在一定难度,种种因素导致该案的办理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这不是普通的计算机软件,首先要解决它的功能定位这一焦点问题。”受邀参与办案的该团队提出了突破案件的切入口,并得到承办检察官的认可。在接下来几个月时间里,团队就该案电子数据来源、关联性和相关证据的调取等提出了补充侦查建议,并被案件承办人采纳。


在认定涉案软件功能的焦点问题上,他们通过审查鉴定文书、犯罪嫌疑人供述,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判例,对所有技术细节进行了仔细推敲。“从现有证据能够确定,N软件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应当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2020年6月16日,承办该案的某基层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将余某等3人提起公诉。


庭审前,团队仍马不停蹄地忙碌着,对庭审中可能涉及的技术性问题进行精心准备,为检察官出庭公诉提供了精准的技术支持,刁文韬还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除此之外,作为技术支撑的电子证据工作也开始逐步涉猎到检察公益诉讼等更多的新领域……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涉及网络、电子数据等专门性知识的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提供的技术服务在办案中日益显现。”五分院检察业务保障部主任何兵说,下一步,电子取证团队将继续致力于推进检察技术与业务办案的深度融合,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担当,在服务“四大检察”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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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重庆检察五分院、南岸检察文字 | 张衍路、彭静、刁文韬、蔡阳图片 | 张津、周亚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周雪    审核 | 王紫阳、马弘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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