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微课展播九】渝北: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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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莎姐”普法质效,近期,市检察院联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评选活动,28个分院、基层院精心制作的34个法治视频微课参与了评选,经市检察院和市教委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10个精品法治视频微课。
评选出的精品法治视频微课中有针对幼儿园学生等低龄儿童的自护教育,有针对小、中、大学生的防性侵、防诈骗、防网络沉迷等犯罪预防教育,也有针对家长、老师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群体的家庭保护、强制报告等普法教育,不仅涉及“断卡”、“注销校园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更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充分解读,是市检察院和市教委联合打造的优质普法素材。
我们将陆续对10个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进行逐一展播,本期推出的是渝北区检察院制作的《未成年家庭保护那些事儿》。
中国历来重视家庭在个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所以素有“天下之本在家”之说。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对监护人的职责进行了强化和细化,突出了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第一位作用。
那么在家庭保护中,家长具体需要履行哪些职责、不能从事哪些行为呢?接下来,渝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从小娟将结合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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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孩子的权利,您了解吗?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贯穿在修订后的《未保法》的字里行间,在家庭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
实践中,有些家长按照自己设定的理想模式安排孩子的学习,使孩子整天像个陀螺转不停;有些家长为了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任意翻看孩子的日记、监控孩子的行为;有的家长信奉“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的理念,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这些其实都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侵犯。
问
家庭教育,您怎么看?
习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长应该担负起教育后代的责任,家长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很大,往往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谓“爱子,教之以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
实践中,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责任,家庭教育可有可无;有些家长面对“熊孩子”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直到孩子出了问题,再去自责后悔,怪学校、怨社会,此时已为时已晚。修订后的《未保法》第十五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问
监护职责,您知晓多少?
修订后的《未保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分别从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两个方面,详细列举了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10项监护职责以及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沉迷网络、进入娱乐场所等11项不得实施的行为。
问
安全保护,您重视了吗?
很多家长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对家庭生活环境、交通和户外安全重视不够,这样往往会在孩子的安全保护方面产生的漏洞。
问
家庭民主,您实现了吗?
在一些家长的传统观念里,父母之于孩子有绝对的权威。但是从认知和发展层面来看,与孩子协商与他们个人权益有关的事情,并加以合理的教育和引导,往往能让孩子建立起正确的认知和分辨能力。
问
亲情关爱,您做到了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忙于生计把孩子交给老人照顾,平时忙于工作,对孩子过问不多,更是顾不上孩子的内心需求。此次修订后的《未保法》也将亲情关爱写入法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同时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问
不当监护,会被处罚吗?
如果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然是要受到处罚的。根据修订后的《未保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轻者由其居住地的村(居)委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村(居)委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重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不是就不用管孩子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孩子的监护职责也不能因为离婚而放弃或削弱。
习总书记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社会经济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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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八部、重庆市教委、重庆检察一分院、渝北检察策划 | 市检察院陈萍、方维,市教委文像阳、曾璐文字 | 从小娟视频 | 检察六部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胡晓航、谭嘉晨
排版 | 周雪雪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