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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分院:多部门爱心联动救助“事实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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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检察官为被救助儿童送去学习用品
“爷爷,你真的要回来了?”临近中秋,重庆市垫江县某镇,小学三年级的小雯接到了王军的电话喜出望外。她现在最盼望的事儿,就是放学回家,能看到爷爷的身影。
年近六旬,王军为何抛下相依为命的孙女,只身远赴外地打工?事情说来话长。
今年3月,在一项针对服刑人员家庭的困境儿童排查中,第三分院检察官何方发现,服刑人员王毅有一个9岁的女儿小雯。小雯的母亲李玉早已失联多年,王毅入狱后,孩子一直由爷爷王军代为抚养,与王军的第二任妻子一同生活。半年前,为了支撑一家人的生计,王军外出打工,小雯究竟由谁来监护成了大问题。
为此,何方将小雯的情况向该县民政局反映,希望争取相关扶助政策。但根据相关规定,首先必须确定小雯事实上属无人抚养状态。能否联系上母亲李玉就成了关键所在。
“娃儿一岁前,她妈就离家出走了,这么多年没看到回来过。”根据村民反映,何方会同垫江县检察院干警一道,迅速与当地公安局取得联系。经调查发现,李玉已由原户籍地迁移至江苏泰州,经多次走访均无法取得联系,确属失联。
经核实后,当地民政部门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每月向小雯发放1200元基本生活费。此外,小雯还可享受助学金、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钱解决了,关键是谁来监护,这笔钱该交给谁来管?”小雯所在村村委会史主任不无担忧。“我想和爷爷住一起。”小雯说出了内心的想法,何方前往监狱听取了其父王毅的意见,爷爷也点头同意。据此,检察机关商请当地民政局将小雯的监护人由王毅变更为王军。
“孩子还小,任何感情都抵不过亲情陪伴。你现在是监护人,必须担起责任,给孩子更多的关怀。”由于王军一直在外打工,如果孩子由继祖母抚养,王军没有实质上履行监护职责,变更监护人就变得毫无意义。为此,何方不厌其烦地给王军打电话,催促其早日返渝。
未检检察官对被救助儿童开展心理疏导
“我一定尽快回家,就在附近打工,照顾好孙女的学习生活。”王军的这句话,让何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最终,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垫江县检察院共同推动下,垫江县公安局、教委、民政及乡镇等多部门联动,这场历时近半年的暖心救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注重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控申案件中发现线索,多方联动、综合施策救助困境儿童,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帮扶、促其健康成长。迄今为止,共救助困境儿童11人,协调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6人,协调减免学费3人,同比上升83.3%。
(以上人物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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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张颖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章小奇
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陈萍、马弘
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