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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涪陵:专项行动,凝聚红色资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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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日破损的碑体修复如新、残缺的碑文字迹变得清晰、垃圾杂草逐一被清理......10月21日,涪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再次探访新妙镇的李青山烈士纪念碑和两汇烈士纪念碑,查看碑体修复情况,发现之前群众反映的杂乱场景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一切变化,还得从该院的一次联合行动说起。


铭记历史,为烈士“正名”



整改前

整改后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核校、整修、管护、宣传等工作。涪陵区检察院遂在作为革命老区的新妙镇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活动。


碑体上堆放着的花篮、随处晾晒的衣物、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当6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前往新妙镇进行现场巡查时,发现李青山烈士纪念碑、两汇烈士纪念碑不同程度存在碑体破损、残缺不清的情况,出现各种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氛围等管理缺位问题。


“安葬于此的是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11军30师60补训团3营7连2排副排长李青山,他在1950年带领一排人来这里开展征粮宣传,在和土匪英勇战斗后不幸壮烈牺牲了。”检察官从新妙镇政府处了解到李青山烈士的故事。


1950年3月27日,十余股匪部千余人团团包围黄泥堡。中午12时左右,副排长李青山在窗口观察敌人动向时,被匪徒用步枪射中头部牺牲,为新妙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96年,新妙镇党委政府在墓前立一方形纪念碑,墓垣门联刻“忠魂不泯、浩气长存”八字。2011年11月,由涪陵区民政局会同新妙镇党委政府进行全面修缮,现占地面积136.62平方米。


“那两汇烈士纪念碑下的英烈又是什么身份呢?”当该院检察三部主任陈雪询问到两汇烈士纪念碑下英烈的身份时,新妙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身份的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被证实。


“在1950年,一支解放军侦查小分队从蔺市镇沿梨香溪南岸侦查土匪情况,在梨香溪河的‘白石滩’过河时,遭到土匪伏击,有两位山东籍解放军战士遭到残忍杀害后光荣牺牲......”经走访调查了解,检察机关能够掌握的两名烈士的身份信息,只有他们的籍贯。


又得知,“小四清”工作组长刘波伯同志在1964年到此处后虽作了详细了解,但始终无法证实两战士姓名,故命名为“无名烈士墓”立碑纪念。后沪渝沿江高速公路建设,烈士墓在规划范围内,为了保护烈士墓,因此在2011年重新选址迁到了现在的新妙镇十字村。


“人民英烈永垂不朽,无论有名无名,他们都是为革命事业做出过伟大贡献的英雄,我们要保护好他们的安息地,让他们永远被世人所记住。”陈雪说到。



检察建议,保护红色资源




涪陵是革命老区,也是一块红色土地。据统计,共有808名烈士长眠于此。


“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由于地势偏僻,远离村舍,有关部门表示无法长期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管理,且缺少专项治理资金,修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普遍存在。”该院检察官邹豫川谈到,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以送达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单位切实履行管理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法定职责。


为全面摸清底数,该院对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册登记的34处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查看实物图片,环境图片和管护单位等情况。之后,该院依法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全区34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保持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涪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月内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并随即开展现场走访勘察,加强对两处烈士纪念设施的墓身、墓碑、墓志铭、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维护和修缮工作。向属地的新妙镇政府提出具体措施要求,由其开展整改工作,并申请拨付资金8万元进行维护修缮墓碑。


“这些英雄的墓碑,见证了中国红军英勇奋斗的历史,保护好红色文化遗迹,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陈雪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协同共治,营造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检地携手合作,为红色资源提供法治护航。


在完成对李青山烈士纪念碑、两汇烈士纪念碑的修缮后,该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开展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全区34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核查保护工作,并在新妙镇专门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10月21日,涪陵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新妙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整改验收工作,对新妙镇李青山烈士墓、两汇烈士墓的整改情况进行查看,并召开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座谈会。


“碑体已经重新粉刷,字迹清晰不易脱落,李青山烈士墓墓身也已重新修缮,并设立了墓志铭,对现场易滑路面重新铺石,选任当地居民看护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弘扬英烈事迹精神,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在此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营造敬英雄、学英雄、当英雄的良好氛围。”会上,新妙镇政府党委书记王林林介绍到。


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坤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出台了全区《英雄烈士荣誉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行政执法+属地管理+公益诉讼”协同治理模式,确定线索通报、调查协作、信息共享、会商联络等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除了守护青山绿水,也要擦亮‘红色史迹’,让革命薪火代代相传。”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永东说,下一步,该院将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落实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共同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的校验、整修、管护、宣传等工作,讲好英烈故事,促进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红色阵地作用。
当检察官们再次来到新妙镇十字村时,看到纪念碑两侧道路通畅,干净整洁,管理有序,镌刻“英雄烈士永垂不朽”字样的纪念碑,也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雄伟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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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三分院、涪陵检察

文字 | 张博、戴靖媛、刘龙江

图片 | 戴靖媛

校对 | 张典斌       辑 | 张博、谭卉

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彭劲荣、满宁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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