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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故事汇】杨悦:以柔克刚练就检察业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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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杨悦,女,1990年3月出生,201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五部检察官助理。2021年9月,在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杨悦,一张娃娃脸、一条马尾辫,初次看去以为是邻家小女孩。刚来到市检察院二分院时,不少同事还以为她是个实习生。

事实上,她已在司法战线耕耘多年。17岁进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学习,20岁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在万州区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7年,2017年遴选至市检察院二分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4年来,不管角色岗位如何变化,杨悦都坚守在民事司法一线,先后办理1000余件民事审判、民行监督案件,以“求极致”的境界着力办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化解消除每一桩矛盾。


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等荣誉。今年9月,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在办案监督中定纷止争





从学生时代翻旧的《民法通则》再到如今烫金封皮的《民法典》,一路走来,杨悦凭着对民事法律力学笃行,办理了一个又一个民事案件,平息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


“非常感谢,要不是你们帮忙,我都不知道还在哪里躲债,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一名为债务所迫长期躲债的“套路贷”被害人,终于挺直了腰板。
2019年5月,通过缜密细致的前期核查,杨悦所在的检察官办案组着手办理王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件。当时,王某等人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诈骗犯罪被提起公诉。
“套路贷”案件涉及民刑交叉问题,不法分子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民事外衣,借助诉讼、执行程序实施侵占他人财产的刑事犯罪。如何破解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老百姓身边的正义?
杨悦想到一个字——“快”。
快,就是要快速甄别“套路贷”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她一边快速学习与“套路贷”相关的刑事、民事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及时向同事请教,并第一时间与被害群众取得联系。与此同时,更加班加点复核王某等人讯问笔录、被害人询问笔录、书证、物证、生效民事案件案卷材料等。
面对20余册证据材料,她不仅要和时间赛跑,还要针对各个案件涉及到的每一笔借款,就案件当事人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条分缕析地写出审查报告。
在检察官带领下,办案组仅用10天时间就将王某等人10件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提出抗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等人与被害人之间并无民间借贷关系,遂撤销原判决,驳回了王某等人的起诉,该系列案全部获得法院改判。
2020年,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在找准症结后案结事了



办理的第一起支持监督案件,杨悦至今难以忘怀。


“小刘和小胡都离婚了,两个孩子都是我女儿小刘在抚养,当时加盖房子也是为了他们结婚,现在离婚了凭啥子还要我们退钱?”当时,申诉人刘某满心委屈,不停地向杨悦诉说。
原来,刘某女儿小刘与张某儿子小胡已经离婚,当初为使二人顺利结婚,张某曾出资部分建房款,在刘某宅基地原有房屋上加盖一层房屋,用作婚房。离婚后,刘某和张某均认为加盖房屋应归已方所有。原审法院也认为,小胡到女方结婚上门,女方应当按照“当地习俗”退还建房款。
审查该案时,杨悦认为,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判决结果对于离婚后实际抚养着两名孩子,且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的小刘来说并不公平。这看似小小的房屋,牵连着的却是相邻村集体的两个家庭,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从“结亲”变为“结怨”。
为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她通过走访认真了解当地农村的婚恋习俗,结合查阅的婚姻家庭类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杨悦发现,刘某与张某诉争的并非房屋本身而是建房款,原判决将案件定性为物权保护纠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此外,原审认定张某出资金额的证据仅有证人证言,从生活常识、语言表达习惯方面看,证言内容明显前后矛盾。


为此,杨悦向检察官作出汇报,该院以适用法律错误、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提出抗诉,并获法院改判。


在不断磨砺中展露锋芒



“检察监督不仅要听进去,更要说出来!”在杨悦看来,天理国法人情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这才是检察工作“接地气”的关键。

杨悦平时酷爱学习。翻开书本,打开网络,查阅案例,她总是欣然于当一个法律“书虫”。杨悦常说:“我很庆幸协助过不同检察官办理监督案件,他们客观全面、逻辑缜密、表达精炼,让我受益匪浅。”
同时,她有意识地走上讲台,多次参加演讲比赛、读书分享会、讲党课、演小品等,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20余篇调研文章和典型案例。
为让自己与群众交流时更接地气,她还主动学习万州方言。经过长时间积累,原来的涪陵口音可以“秒切换”一口标准的万州口音,不知情的都说她是土生土长的万州人。


今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杨悦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的佳绩。
“杨悦看似柔弱,却始终坚持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审查每一起案件,以柔克刚,柔中有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民事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该院检察五部主任刘红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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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六部、重庆检察二分院文字 | 满宁、付泽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谭卉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罗永莲、满宁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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