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白粉撤除致癌分类判决的背后故事 欧洲涂企或申请索赔
2019年,欧盟委员会以钛白粉及混合物以粒子状态吸入肺部可能诱导肺致癌性为由,将钛白粉归入2类疑似致癌物,要求采用钛白粉及混合物的产品(例如食品、化妆品、涂料、油墨等)须在其包装中注明以上致癌风险,该法案于2021年9月正式实施。
CWS粉末涂料董事总经理Hans Helmuth Schmidt(施密特)先生参与了诉讼庭审环节,他认为,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明确“钛白粉撤出致癌物质分类”这一诉求,并且取得最后的胜利,这是一次钛白粉、涂料和油墨行业的集体胜利。施密特回忆,2022年5月12日这一天,在卢森堡欧盟法院,诉讼案持续了8个小时之久,共有30多位来自各方的律师和专家参加了庭审,他本人也在法院见证这一幕。
欧盟委员会缺少实际验证
另一外诉讼组成员,VdL董事总经理Martin Kanert博士认为,欧盟CPL法规(指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第1272/2008号法规)将钛白粉列入致癌物质的分类中的依据并不完善。在庭审环节,欧盟法院发现,欧盟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欧盟委员会对分类所采用依据的评估存在严重的错误。因为该风险评估是由负责科学研究的小组评估的,欧盟委员会并未在进行验证和检查的情况下,就采取了风险评估委员会的评估。
在庭审上,葡萄牙法官Maria JoséCosteira 呼吁在评估依据理由时应该更加谨慎,期望欧盟微会员能够公正的履行其职责,不仅要采纳RAC的评估建议,还需要认真的审查这些建议。
来自VdMi董事总经理Heike Liewald博士作为诉讼小组的成员,介绍在庭审中法院认为粒子效应并不是物质固有的性质,不能作为CPL法规下的物质分类的评估方法。VdMi多年一直倡导这一立场,很荣幸的看到这一立场被欧盟法院认可。粒子效应并不在CPL法规之内,有了这样非常严谨的科学依据,也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参考依据。
避免未来合格原材料被风险标签
法院的裁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将防止日化、涂料和油墨行业合格的原材料被取消资格的风险。所以,这一次联合TDMA的诉讼合作中,前文提到的大量欧洲涂料公司和全球各涂料协会都积极支持和响应,联合小组在欧洲各相关机构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讨论,在未取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所有企业勇敢地选择法律行动,并最终取得胜利。
欧盟法院认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在评估中存在严重错误。由于这些错误对分类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被废除。这项裁决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必须找到一种根本上不同的处理颗粒粉尘的方法,只有在行业和监管机构平等、科学和建设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下,才能以有意义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后遗症困扰涂料企业
从欧洲涂料企业实际经营看,尽管法院判决对行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自2021年9月开始执行的CPL法规,也让涂料企业必须面对后遗症的影响。
以CWS粉末涂料为例,CLP法规中增加钛白粉致癌分类的法规生效,含有钛白粉的产品的容器标签必须重新打印。“重新标记”的成本高达数百万。因为判决的最终生效,需要等到今年2月,风险评估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做出是否需要上述的决定,因此在此时间内,涂料企业还无法澄清包装标签的重新标记工作将如何开展,以及企业经济损失等问题。
目前相关涂料企业,都在等待2月中旬该判决的最后进展情况。目前,CPL法规关于钛白粉致癌分类在法律上依旧适用,产品包装依旧按照2021年9月的要求执行。但企业已经开始积极与下游客户进行沟通和澄清,为客户提供各种质疑的解决方案。同时欧盟用于环境保护监管和废物监管等标准也将进行调整。
诉讼程序不会很快结束,但涂料等产品包装的错误标签必须尽快得到明确的处理办法,因为这正在影响着欧洲地区所百万个涂料等产品的包装成本。也有不少涂料企业表示,有可能根据这一判决结果,对风险评估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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