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司法一体化,青浦法院在行动(下)
近年来,青浦法院紧紧围绕
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目标
与吴江、嘉善等兄弟法院一道
在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
推进区域法律适用统一
加强跨域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
就示范区全面司法协作
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探索
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生态绿色是示范区建设的底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和强劲助推器。上海青浦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青浦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87件,审结270件。
根据上海高院统一部署,2017年6月,青浦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正式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2018年6月,与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法学会共同举办了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论坛,与上海市二中院、常州市中院、嘉兴市中院、湖州市中院、马鞍山市中院等11家法院签订《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2020年1月,组建跨部门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
2020年6月,青浦法院在淀山湖设立了长三角暨上海市首家生态修复基地。
2020年6月,举行长三角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并发布了十大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三地法院共同举办绿色发展--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活动并签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
2020年10月,与嘉善法院签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跨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长三角示范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
三地法院不仅在环境资源案件联动办案、通报会商、司法协作等方面开展了全面的互动合作,而且聚焦了“三个基地”建设:共同建设生态修复基地,共同建设司法研究基地,共同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示范区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是统一区域类案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水平的重要途径。
2020年4月,三地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召开了示范区劳资纠纷裁审情况通报暨典型案例发布会,对推进示范区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口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20年6月,三地法院联合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对公益诉讼、替代性履行、“三合一”审判机制等前沿领域的裁判规则进行了探索。
2020年9月,三地法院联合发布了“十大民事典型案例”“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主要聚焦示范区法律适用及司法协作难点,为类案提供裁判思路和经验,促进区域法律适用统一,打造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模式”。
三地法院在跨域审判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通过建立联合学术研究机制,召开学术研讨会议、创办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专刊等形式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的转化。
定期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整合长三角审判业务专家、审判骨干和专业法官队伍的培训资源,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青浦法院朱家角法庭法官助理至嘉善姚庄法庭挂职交流
探索建立干警交流轮岗挂职机制,提升法院干警司法能力水平。目前我院朱家角法庭与吴江汾湖法庭已经形成常态化干警挂职交流机制。
优化协作联动,汇聚长三角法院合力,三地法院法官共同走进进博会展馆,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发放案例资料。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上海青浦法院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探索示范区全面司法协作,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扎实做好司法服务工作,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实践中,寻求新突破、开创新境界、贡献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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