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研讨会有看点:示范区法院适法统一再推进
8月6日下午,上海青浦法院与江苏吴江法院、浙江嘉善法院三地法院民事审判庭召开跨域视频会议,围绕建设工程案件相关审判实务开展研讨。
三地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审判团队负责人及部分法官参加研讨。研讨会由上海青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蔡红兰主持。
蔡红兰庭长致辞指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高速发展,对审判活动将是新一轮的挑战,尤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类案裁判标准等提出高要求,并表示今天三地法院围绕涉建设工程纠纷进行探讨,以期为三地法官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实务帮助,更好地促进示范区建设工程案件适法统一。
研讨环节分为三个议程:
三地法院就建设工程纠纷审理工作机制作经验交流
吴江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沈黎红、嘉善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闵芳呈、青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冬梅分别就涉建设工程类案件的审理情况、难点、经验做法及工作机制进行交流发言。
三地法院就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中的疑难、热点问题交流发言
嘉善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先就法律规定的“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认定发包人付款责任,在实务中法院审查的范围与程度如何界定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等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吴江法院及青浦法院法官对其主题发言的问题自由发言。
吴江法院法官就实务中以房抵工程款协议效力认定,以及不具备规划、施工许可等存在批建手续问题的建筑物,是否可以成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客体等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嘉善法院及青浦法院法官对上述问题作自由发言。
青浦法院法官就合同中约定了主材、人工不作调整,但在实际施工中客观上发生主材及人工大幅度上涨的情形下,是坚守合同原则,风险由施工人承担倒贴施工,还是本着公平原则进行调整,此种情况下是否赋予承包人施工人解约权等问题作主题发言,嘉善法院及吴江法院法官作自由发言。
三地法院就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
三地法院法官就3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为类案审理提供裁判思路,共同促进该类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青浦法院蔡红兰庭长就研讨活动作了总结,指出:
通过今天的经验交流、疑难热点探讨,一是收获经验,提升质效;二是探讨难点,集思广益;三是借助平台,融合感情。对我们今后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期待三地法院持续开展研讨交流,共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协作发展。
撰稿 | 庞建琴
摄影 | 许 超
编辑 |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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