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霄军:Station变成Zhan,这和文化自信没什么关系
北京地铁新近将所有地铁站点中的“站”用拼音Zhan代替了原先的英译词Station,此举引发热议。有表示不能理解要求改回Station的,有说地铁站名翻译改来改去瞎折腾的,也有表示支持的。但大多数表示支持的基本上都是“文化自信”满满者,所留评论观点基本上都是“外国地铁站没有中文我们干嘛译成英文”、“老外也应该学学我们的汉语拼音”等等。
这事,是时候说一下了。其实,跟“文化自信”没一点关系,甚至,这都不是翻译的事儿。确切地说,还没到翻译的份儿上,急什么急?
首先,地铁站点为什么要用这些个“中国人不需要,外国人看不懂”的汉语拼音呢?这是法律规定的。什么法?《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标准,注意这个国标是强制性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汉语拼音方案》是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第四条“地名管理的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第二十五条“地名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地名汉字的规范书写形式;标准地名汉语拼音字母的规范拼写形式。”国标GB17733-2008中4.2.4规定“设施地名标志包括…地(城)铁站”,5.3.1.1规定设施地名标志“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
其次,地铁站点标志是不是地名标志?上述国标已经明确规定地(城)铁站标志属于设施地名标志。此外,地铁站点命名都需要经过所在城市民政部门的地名管理处审核批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地名管理委员会)设置地名标志。因此,地铁站点标志属于地名标志。
第三,地铁站标示中的“站”算不算地名?《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标准地名原则上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用字应反映所称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类别)。”也就是说,“魏公村站”这个地铁站点标示中,“魏公村”是专名,“站”是通名,专名和通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地名。是一个完整的地名就全部都要用汉语拼音,这就是北京地铁改Station为Zhan的唯一原因,无关自信,无关翻译。
第四,其它国家是怎么做的?使用罗马字母拼写语言的国家基本上都只使用本国语言,如英国、法国和德国。在使用西里尔字母的国家如俄罗斯,莫斯科所有地铁站都采用西里尔字母站名+罗马字母站名的形式,但保留了station和airport的英文拼写形式;在使用希腊字母的国家如希腊,雅典所有地铁站也都采用了希腊字母站名+罗马字母站名的形式,也保留了station和airport的英文拼写;在使用阿拉伯语的国家如阿联酋,迪拜地铁站用的是阿拉伯语站名+英文站名的形式,但迪拜地铁站名是冠名的,哪家公司给的钱多就以这个公司命名地铁站名;近邻日本和韩国的地铁很有意思,东京的地铁站标志使用日文汉字站名+罗马字母站名,不过表示“站”的日文汉字“駅”还是翻译成station的,有些站点中增加了括号+英文翻译。首尔的地铁站标志使用了韩语站名+罗马字母站名+中文站名+日语片假名站名四语形式,不过因为韩语中很多词都是外来词,在其罗马字母站名中有很多词其实都是英文词,在非外来词的罗马字母站名中保留了station, airport, university等英文词汇。目前北京地铁的做法与东京类似,但比东京更罗马化一些。
第五,将地铁站名罗马化有什么标准吗?当然有,每个使用非罗马字母拼写语言的国家都有其语言罗马化的方案,修订过的汉字罗马字母拼写的方案已经通过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审核,以ISO7098:2015的国际标准正式发布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了“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在罗马字母拼写时要采用分词拼读的形式”,因为老外很难接受在罗马字母拼读汉字时全部实行分词拼读的方式,汉语句子里的词与词不是隔开的,他们搞不清哪几个汉字是一个词。因此,“魏公村站”拼写为Weigongcun Zhan,就执行了“分词拼读”的规定,是地名标准化的体现。
最后,地铁站标示要不要用英文翻译?对头,搞清楚上面的以后才能轮到讨论翻译的事儿。这个嘛,大家讨论讨论看吧,反正已经有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了,不过这个国标只是推荐性的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这个规范也说了“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站点名称用作地名时,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和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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