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祭祖时,在中国清明节、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冬至日、除夕等日子是人们进行祭祖的传统节期。
每逢祭祖日来临,总有弟兄姊妹(尤其是那些家里人基本上不信的肢体)会提出疑问,基督徒该不该也像世人那样去墓地祭祀先祖?如何面对祭祖这种传统文化?又该怎样在尽孝道和拜偶像之间划界限?
对于这种活动应该有两方面的认识。
首先,这是一种孝道的文化传承。祭祖属于孝道的一部分,中国的孝文化悠久漫长,已渗入到国民的骨髓,有关祭礼也成为一种民俗性活动。
早期儒家讲究的是一种“慎终追远”的人文关怀精神,同时也表达一种思念之情,以此维系一种温馨而团结的家庭伦理。
因为人非草木,绝对不是一死了之,也不是一埋了之。否则,人与禽兽何异?活人应该给予逝去的先人应有的尊敬和缅怀之情,而不是从记忆和精神世界里将其完全抹去。
对于这种理念,基督徒也不应该排斥。我们不能说信了耶稣,就要和一切传统文化决裂,不能给人留下“信了耶稣就少了一个中国人”的话柄。
所以,基督徒可以参与扫墓(注意用词,不是祭祖或祭拜),以合宜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和孝亲之情,比如献上一束鲜花。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祭祖文化里的陋习,首先就是以烧纸为核心的祭拜,甚至是把逝去的先人当做敬拜的对象、祈福的对象。
因为按照民间宗教观念,“人死变成了鬼”,先人的亡魂虽然处在阴府,但对活人的生活还有着某种超自然的影响力,所以进行祭拜,既可以消灾也可以祈福。
从这里看,祭祖是有着明显的异教偶像崇拜色彩的。过去有些来华宣教士就指出过,“对祖先崇拜是中国人的主要信仰,其他的宗教体系都是其附庸;祖先崇拜是中国一切偶像崇拜的根源和本质。”
这种陋习至今还很严重。比如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一位大妈因清明节临近,竟然私自在楼道里烧纸钱祭奠亲人,导致烟雾四起,火势蔓延,让隔壁住户以为是失火,在劝说无效后不得已报警求助。
从十诫伦理来看,这种祭拜方式明显是违背了基本诫命的。所以,基督徒不应该顺从这种祭祖模式,反而应该分别为圣。
而且在很多地方,这种传统孝道也完全变了味,人们在亲人还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到基本的孝道,但在亲人逝去后却大肆操办葬礼,花钱如流水,攀比排场,进行炫耀。如果孔子知道,估计也是要斥责这种不良现象的。
所以,基督徒面对充满混杂的祭祖文化,可以进行扫墓,对逝去的亲人表达怀念之情。但拒绝采用那种烧纸摆供品等祭拜的方式,可以以其它合宜的方式代替,比如准备一束鲜花。这就是“敬祖”和“祭祖”的界限所在。
近年来烧纸祭拜这种方式搞得乌烟瘴气,造成空气污染,甚至还引发火灾,越来越引起公众关注。现在国家也在倡议绿色环保扫墓。作为基督徒,我们更可以身体力行,在移风易俗方面做出美好的见证。
更重要的是,作为基督徒,我们要按照圣经的教导,在亲人还在世的时候积极尽到关怀和孝敬的责任,以此活出不一样的生命见证。这也是蒙神赐福的人生。圣经对此说得很清楚: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 6:2)
愿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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