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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业绩|康达律师代理在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的域名纠纷案件获胜诉


近日,我所深圳分所律师代理我国床垫行业龙头企业(下称“委托人”)在ADNDRC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应对该行业内国际巨头(下称“投诉人”)提起的域名纠纷案件,并最终获行政专家组支持,裁定投诉人投诉不成立。


2020年5月,委托人通过注册商Alibaba Cloud注册了某域名,投诉人作为美国某知名床垫品牌的所有者,认为委托人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其利益,主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申请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裁决并将争议域名转移至投诉人名下。


最终,三人专家行政组在首席专家Douglas Clark的组织领导下,采纳了本所律师的答辩意见,裁决投诉人之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认定本所委托人拥有的争议域名不侵权。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争议域名中可识别的部分文字已失去识别产品来源的功能,且投诉人提起本投诉所依据的商标,并未在诉争域名经营对象的小类上取得商标权利。本所委托人对争议域名即存在权利和合法权益。


域名争议隶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一种,本所律师在答辩过程中,对该案进行了历史梳理,对案件本质进行了抽丝剥茧式分析,并通过赢得域名争议案件,重申了委托人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当事人在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处理域名争议案件,系本所在不正当竞争纠纷领域的常规业务。未来,康达将一如既往通过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严谨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案代理律师

 

蒋一凡    陈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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