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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守法规知礼让,平平安安过大年! | 五大曝光

黔南交警 2023-10-25

守规则,知礼让

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确保我们平安出行的“铁律”

否则

如果罔顾安全开“冒险车”

随时都会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一



1月25日下午17时48分许,罗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惠水县摆金镇往鸭绒乡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花厂路口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在这起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员杨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除身体擦伤外,头部也因身体倒地轻微受创。

经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民警现场勘查,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罗某某驾驶车辆到事发路口时,并未减速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而是直接左转,导致摩托车避让不及与之碰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近日,驾驶人广xx驾驶贵J79***号轻型栏板货车从在贵定县东门鑫都地下停车场方向左转往贵定县养老院方向行驶,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致其驾驶的贵J79*** 号轻型栏板货车车头左侧与张xx驾驶的贵 JEO***号轻便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右侧相撞,造成驾驶人张xx受伤、乘坐贵JEO***号轻便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乘车人王xx受伤及两车受损。




案例三



2023年1月9日,罗x驾驶浙GOD***号小型轿车,从贵定县新巴镇往贵定县德新镇方向行驶,所驾车辆车身左侧与胡平驾驶的贵JRL***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相挂擦,造成驾驶人胡x受伤及两车受损。




案例四



2023年1月9日,当事人胡xx报警称在贵定县德新镇白秧平发生交通事故,于当日到达现场查勘是胡xx驾驶贵J82***号小型轿车与董xx,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董xx手受皮外伤。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减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那么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一起来学习下吧


▲如图所示,即黄色车辆要让蓝色车辆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黄色车辆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红色车辆先行


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

究其真正原因

其实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漠视交通法律法规所致

黔南交警提醒大家

生命只有一次

人生没有彩排

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

无论是转弯还是直行

都要认真观察、谨慎驾驶

”和“”同行

把安全带回家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黄伟
素材/惠水、贵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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