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驾报废车、一杯啤酒?统统拿下 | 五大曝光
驾报废车上路
还是隔夜酒驾
4月16日晚,龙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贵龙中队民警在210国道2774公里设卡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查处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20时30分许,远远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卡点前方停下,执勤民警上前告知其不能在此处停车。
当民警走近一看,该车虽然外观良好但大灯浑浊不堪,民警怀疑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回答含糊不清、眼神飘忽,随即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经询问,得知张某某是前晚与朋友喝酒至深夜,一觉醒来,感觉自己没事就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了,不料正好碰上执勤民警。
经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涉嫌酒驾,等待张某某的将是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大驾驶员注意
车辆逾期未报废、违规操作
不光将面临罚款、强制报废
还可能被吊销驾驶证
普法小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以外
驾驶报废车上路
一旦发生故障或涉嫌其他违法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
生命财产安全
一杯啤酒测不出酒驾?
交警:这个案例给你答案
父母带孩子的时候
都会小心谨慎
远离一切安全隐患
在瓮安却有这么一位父亲
酒后驾车载着4岁的孩子回家
结果被交警现场查获
近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珠藏镇金珠广场路段设置查缉卡点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当晚2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后座载有一名儿童的贵JQV**1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车驾驶人赵某,男,48岁,珠藏镇人。赵某陈述,当日是他舅舅“高寿”,他和老表们相约下午下班后给舅舅祝寿,席间喝了一杯啤酒,饭后他载着4岁的儿子骑车回家,老表们劝他酒后不要驾车,他却拍着胸脯说:“放心,一杯啤酒绝对测不出酒驾”,没想到行驶不到1公里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酒后驾车载娃,这不仅是拿自己生命当儿戏,更是将孩子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经民警批评教育,赵某深刻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懊悔。
最终,赵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酒后驾车是害人害己
为了您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触碰
法律的底线
审核/曾黔宁
校对/张永立
编辑/李维娜
素材/龙里、瓮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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