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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驶”不得,切莫“醉”上加罪!|五大曝光

黔南交警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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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对于因酒驾、醉驾

而付出过代价的司机朋友来说

这是“多么痛的领悟”


然而也有人知道酒驾的危害

却依旧“铤而走险”




案例一


5月23日晚,三都交警在都市华庭路段设卡,对进城车辆例行检查。22时08分许,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向卡点驶来,驾驶员眼看即将抵达卡点,无视执勤民警的指挥,便加大油门冲关,执勤民警发现其意图,立即部署警力在彩虹桥红绿灯路口处将其车辆拦截,民警一靠近便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随即将其带回检查点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43gm/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询问得知,李某称:从丹寨五里铺饮酒后回三都,民警惊讶问道:你还开车从丹寨来?李某称:朋友开到杨勇关,然后自己才开车送朋友到县城。民警接着问道:你喝了多少酒?还带着人冲关?知道这样很危险吗?李某称:我就喝了两小碗白酒,冲关时抱有侥幸心理,草率了。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进行教育批评并依法对其进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二



5月23日晚,罗甸公安交警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教育。

当天21时许,罗某某驾驶贵J6***4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河滨南路(洪济医院路口)时,执勤民警示意罗某某靠边停车做酒精检测。停车后,民警询问罗某某是否饮酒,其承认喝了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罗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对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喝酒了不要骑车了,危险得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某将面临一千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5月22日12时41分许,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正由惠水县好花红镇平地村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上衙村路口时车辆突然失控撞上道路右侧一户人家的围墙,致使围墙倒塌,院子内停放的一辆汽车也被弹开的石子撞击受损。事故现场肇事车辆受损严重,车厢内的物品散落一地。

在对货车驾驶员邵某某进行询问时,邵某某称是刹车失灵导致的,但民警却发现其浑身散发着酒气,怀疑是酒后驾驶,遂将其带回了交警大队。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邵某某带至惠水县涟江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01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内,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03

误区三: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04

误区四: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5

误区五: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6

误区六: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酒驾、醉驾的后果有多严重?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酒驾、醉驾那些恐怖成本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





END


审核/曾黔宁
校对/黄兴
编辑/黄伟
素材/三都。罗甸、惠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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