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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行动,与法同行 | 宪法宣传周

黔南交警
2024-08-26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

今年“宪法宣传周”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独山


为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12月4日,独山县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与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百泉派出所、禁毒大队、治安大队、政工室等多部门联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讲民警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摆放展板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和国家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详细讲解“一老一小”、“一盔一带”、“酒醉驾”、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此次宣传活动深化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将“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宣传主题入脑入心,独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报道,形成了矩形宣传效应,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瓮安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12月4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近期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借力中共瓮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再次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同群众进行面对面深入互动交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已开展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针对冬季群众出行交通特点,向现场群众耐心讲解酒醉驾、超员、超速、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常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交通违法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

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普法路上

黔南交警将继续前行

让法律知识实实在在地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大家心中

让更多人一起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END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杨媛元

来源/独山、瓮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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