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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向医生索要妻子被切除的子宫做纪念,遭拒后将医生告上法庭!

医护多团队 医护多资讯 2022-07-22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广州一女子因患子宫内膜癌,需进行“全子宫及双附件切除手术”。

女子丈夫想将其切除的子宫做成标本,留作纪念。

但是,遭到了医生的拒绝。

医院给出的理由是人体标本不能随意取走,必须统一处理。《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文件明确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归类为医疗废物中病理性废物,必须交由专门单位处理。根据该文件,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以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病人的离体器官和组织,经术前临床诊断以及术后病理诊断,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根据现行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医院将上述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符合行政法规及诊疗规范。因此,患方要求医院返还离体病理性器官、组织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同意。

而患方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古以来人们对脱离或脱落人体的组织、器官有特殊情感,把对身体各组成部分的尊重视为孝道的一部分,这是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认识。手术切除的器官来自于病人,病人本身具有天然的所有权。患方搬出了三部法规:

1、《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

该批复中有对胎盘处置的明确规定,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这就体现了对病人具有离体器官和组织所有权的尊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根据该法相关要求,子宫内膜癌并不属于传染病,其病理器官不会损害公共健康,所以患者完全可以对手术切除的器官行使所有权。

3、《物权法》。

该法规定,有关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医患双方争执不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女患者将涉事医院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医院归还其在手术中被切除的子宫及附件。

一审患方败诉,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理由如下:

一、虽然我国有针对器官保护的一些特别规定,但这些规定中所指向的人体器官均包含着普遍的生命性、可利用性、有价值性等重要特征,也只有具备这些特征属性的脱离器官或组织,才能成为保护范畴内的“物”。基于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考虑,学说上也未将与人体分离之人体器官或组织一概视为物权客体。由此,基于物权法定原则,依据我国现行立法并参考学说见解,尚不能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得出患者对案涉经手术而切除的子宫及其附件享有物权的推论。

二、尽管本案中患方以涉案器官对其具有重要纪念意义论证其器官的有用性。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当用于满足精神需要的物品具有一定的人格利益时,应当对其予以保护,但必须明确的是,该精神需要必须是社会普遍一般人均予以认可或接受的需求,而不能按照某人对某物的特别需要而认定其对该物享有人格利益,亦不应将其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有用性或价值性。为此,本案中,因肿瘤而切除的子宫及附件不应纳入我国物权法律规范的保护范围,亦不能享有我国民法所规定的物权请求权。

三、人体内生长的恶性肿瘤虽一般不具有传染性,但其具有危害性足以认定。即根据本案现有情形,足以认定案涉子宫及其附件具有危害性。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案涉子宫及其附件属于医疗废物,应由医院集中处置而不应返还给患方。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过去民间的传说。说是太监年老后,会用重金向刀子匠买自己的命根子,以用于死后缝在自己身上,完完整整的去见列祖列宗。

但这毕竟是茶余饭后的山海经,换到哪个地方都是要当做笑话来谈的。然而就是这个像段子一样的笑话,却真实的发生了!

并且,这样事情并不是先例,也不是个例。

大家还记得2017年国庆期间发生的患者索要头发的事情吗?

2017年10月3日,浙江长兴县某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三天前,一个患者做了开颅手术。今天中午,家属向医生要患者的头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解释交涉了很久,暂时还不知道结果。”


颅内出血,剃除头发,开颅手术,去瓣减压,不料,事后家属却以民族风俗为由,向医护人员索要头发。这些无聊之风的刮起,可笑故事产生的温床,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给惯出来的!

一直以来,人们都觉得医院是个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曾经,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发生医生为了抢救急诊患者生命,剪了患者衣服事后却被索赔事件,结果医院还真的赔偿了家属1000元。

又曾经,某医院家属在收到患者衣物后,仍向医院ICU医护人员索要,并谎称衣服口袋内有2000元现金,后经调取监控证实其纯属撒谎。在事实面前,患者家属才算作罢。

对于此类事件,许多网友也纷纷发表自己观点:

@狂牙李医生:吓得我,赶紧拔拔掉的牙还给了病人!

@随缘惜缘:幸好不是肠梗阻,否则还要找医院要“屎”!

@yy࿐:是不是以后我们做完常规生化免疫各种检查以后,还要把他们的血尿便再给还回去?

@会飞的鱼:要个屁!医院按照正常正规操作一切不合理要求一律不能妥协,否则成了一部分人闹事要钱的理由!

@手持银针治百病:既然身体的一切都是受之于父母,那么病灶也是受之于父母,为什么要主动找医生来切除呢?

@linda:真是病得不轻!无知者无畏!中国的悲剧!医生的痛苦!每天遇到这样事还叫人怎么好好看病?

@诚诚妈:3个月宝宝在门诊输液,头皮静脉需要刮头发,家长追我半个小时要胎毛……

@冰:如果此类案件仍然不能支持医院,那医院真的可以关门大吉了,中国的医生已经身心疲惫,无理的要求扰乱了医疗秩序,患者病不清,医生只能治病不能拯救灵魂!

@ArabicYadieKar: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一种病,除了穷,还有执,医生有时候能救命,却救不了执迷的心。

让·科克托说:我们都是病人,只会阅读那些分析自己病情的书籍。

很多时候,一个人眼界看似受环境限制,其实是受自己的“三观”限制。看看这些荒诞的事例,其实每一个都是不该发生的故事。

一念天堂,执念地狱。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一种病,除了穷,还有执,医生有时候能救命,却救不了执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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