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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法院喜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9月27日,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公布的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中
泰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我院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强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了节能减排各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我院的节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