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东 | 数据资源法庭是数据治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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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高艳东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本文发表于《法治日报》2022年5月25日
5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数据资源法庭正式揭牌,这是国内首个以受理数据资源案件为核心业务的专业法庭,也是数据治理的有益尝试。
当前,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核心生产要素,国家层面也越来越重视数据要素。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并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出重要部署。
资源影响发展下限,制度决定发展上限。如何构建数据资源的法律制度,例如该如何确定数据权利属性、产权边界、价值标准等,全世界都在寻找答案。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陆续判决了一些新型数据资源案件,如“新浪微博”诉“脉脉”数据抓取纠纷案、“酷米客”诉“车来了”不正当竞争案等,为我国数据资源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有益尝试。但是,围绕数据资源的制度安排与纠纷解决机制需要系统性构建。温州数据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有利于集中力量一体化办案,为数据资源保护和交易制度探索规则体系,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性案例,为更高层面立法提供实践基础,同时也会为全球数据资源法律制度提供中国方案。
数据资源法庭诞生于浙江,也得益于浙江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浙江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直播带货等新行业都最先产生于浙江。不仅如此,浙江还一直注重数字化治理,不断探索着现代治理模式。在数据资源法庭之前,浙江在2017年就成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此外,从“城市大脑”“健康码”“非羁码”,到“最多跑一次”、全域数字法院等举措,浙江一直在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此次经浙江省高院同意设立的数据资源法庭,是浙江探索数据资源审判规则的重大举措,是为数字产业定分止争、建章立制的重要尝试,有助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艳东:《极限正义:刑案之道》,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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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数据资源法庭又为何落户温州?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温州是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城市,但近些年来温州也在借助科技进步的力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如近日开园的中国(温州)数据智能与安全服务创新园,就吸引了数据安全技术创新研发、数据产品交易等方面的企业入驻,这也是温州发展转型的集中体现。从数字经济发展历程看,数据产生易、流动难,很多传统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都会产生留存大量数据,如百货公司积累了大量交易数据,快递企业掌握着海量物流信息,但静态数据没有多大价值,只有通过交易、流动才能产生价值并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而有交易就有纠纷,有纠纷就需要法律定分止争,这是产生法律的基本规律。数据资源法庭的诞生,有助于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审理,确定明晰的规则,推动数据资源在流动中实现更大价值,成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
通过对数据资源案件的裁判,推动数字经济基础规则的构建是数据资源法庭的使命。在数字经济的早期,得数据者得天下,但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走向深水区,掌握规则话语权才能更好赢得未来。近代以来,在技术标准、贸易制度、纠纷解决等很多领域,我国一直处在追赶者的地位;在数字时代,我国因后发优势实现了换道超车,目前处于第一梯队。而构建数字时代的法律制度,探索完善数字时代的裁判规则,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纠纷,也能提升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为数字时代的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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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高艳东
本文编辑:史学会
本文审阅:李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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