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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杭州举办(下)

浙大公法 2022-06-10

2021年10月31日,第十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继续举行。本次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承办,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中国法律评论》《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协办。


第七单元

第七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厉思彤博士生担任主持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松山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邢斌文老师、南京大学法学院金健老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秦文峰、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杨恩泰担任评议人。


(一)展示部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智博的报告主题为《论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会税收立法权限之界分》,他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立法权的制度根源出发,指出了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非同一税收立法权主体,有必要转换调节,应将税收法定原则置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内部进行理解。对于如何优化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立法权配置上,周智博提出了三点解决方案:明确税收基本法律的范畴和效力层级,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修改权的规范,基于宪法民主原则和效率原则的立法权分工。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贺彤的报告主题为《法律中“统筹协调”的概念解析》,他发现现存法律规范中,“统筹协调”条款出现频繁,但含义缺乏明确界定,有必要从政策语义到法律语义的路径分析该词语的准确含义。他指出了“统筹协调”在立法中的四方面职能类型与政策语义的不同关系,从任务、主体职能、职能独立三要件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解释,根本目的是防范“统筹协调”职能扩张,稳定法律框架体系。


(二)点评部分

在评论阶段,秦文峰博士生认为贺彤博士生的文章逻辑清晰,推进得当,但存在着力不均匀的问题,“统筹协调”的概念涉及多主体,是一种组织关系的反映,而文章中对此多是平级或上下级的解释。他指出最好考虑政策和法律之间的良性互动,而且对于四种行为类型的区分较为杂糅,将监督和其他三种行为方式平行放置的做法有待商榷。


杨恩泰博士生肯定了周智博博士生文章精巧的构思,但在引言部分缺乏学术回顾且文章未论述税收立法的特殊性,单独讨论税收立法的必要性不够明晰、客观,法律用语较为随意。他还指出文章并未给出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和法律操作。


刘松山老师在评议中向同学们提出了十二点公法写作建议:处理好研究实际问题和如何研究实际问题的关系,找到真问题和问题症结,明确症结和公法制度的连接点;处理好务虚和务实、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写作应将根本政治制度作为研究基础;处理好宪法和宪法相关法的关系;处理好研究宪法法律规定和决策立宪立法背景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完美和制度不完美的关系;处理好制度决策合理性可行性和实际决策情况的关系;处理好问题的立足点和自身思想境界的关系,公法学者应站在山顶看问题;处理好政治立场和学术创新的关系;处理好研究静态宪法法律和动态宪法法律的问题;处理好以我为主和学科之间相互学习的关系,宪法和行政法应相互学习;处理好个人广泛阅读和去粗存精的关系,应具备学术辨别力。

 

邢斌文老师认为学者需要研究真问题,对于贺彤文章中的“统筹协调”是否属于法律概念提出疑问,文章没有体现出“统筹协调”在实践中是否存在争议。

 

金健老师对于周智博的论文应属于总论或是分论提出疑问,指出在该文结构中税收并非贯穿全文。肯定了他的实证研究,但是对于规范研究则缺乏理论支撑,没有阐明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关系。另外,效率原则无益于本文论述,逻辑上具有问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的分析存在混淆。

 

第八单元

(一)展示部分

第八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郑悠然担任主持人,东南大学法学院刘练军老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越峰老师、《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万颖老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苏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董建担任评议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梁捷莺的报告主题为《论<行政处罚法>中的赋权基层方式》,文章以基层赋权为导向展开,主要讲了赋予基层行政处罚权方式的历史演变以及《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方式的本质特征和《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方式的定位分析,最后提出《行政处罚法》中赋权基层方式的具体适用。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维栋的报告主题为《论司法类案的效力层级及其冲突协调规则》,他以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发,分析了司法类案效力的影响因素,以及我国目前形成的一元四级效力等级体系,并提出完善意见,即当体系内部的司法类案之间发生冲突时,应该从层级冲突、地域冲突与时效冲突三个层次完善类案适用分歧解决规则。


(二)点评部分

在评论阶段,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周苏湘认为梁捷莺的论文问题新颖,结构清晰,但从读者的感受来看,存在篇幅短小,论证分析不足,标题与内容不太吻合的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董建从学习交流的角度对周维栋的论文提出了几点困惑:一是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第31条作为制度性权威的论据并不恰当;二是以科层制描述法院的组织架构并不妥当,且与《指导意见》的观点似乎并不契合。整体上来说第二部分的内容与文章的建构基础和后续章节的内容关联并不紧密,还可以再做进一步的完善。


刘练军老师在评价周维栋的论文时,认为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类案检索制度是在什么背景下诞生的。中国类案强制检索的诞生背景是强化司法责任制、防范司法腐败,背景对于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论文提出一些修改建议,即文章内容稍显凌乱,第一部分与问题提出可以糅合在一起,内容有重合,还待打磨。


陈越峰老师从问题意识和方法论上提出一些观点,认为博士生论坛要有真正的交流。在对论文的点评上,陈越峰老师认为梁捷莺博士生的论文选题较好,但说理不够,主题不够集中。在点评周维栋的论文时,提出判例的意义是为了解决法律规范和涵射能力之间的张力,效力层级的意义有待进一步考虑。并总结到要写好论文要有更好的问题意识,周维栋博士生需考虑考虑制度的生成背景,司法效力要在制度里讨论。


《中国法律评论》编辑万颖老师认为周维栋博士生的论文选题从司法实践出发具有较好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体系完整,第二部分的说理增加了文章的理论深度,行文流畅,整体上不错。但也有有待提升的部分,即论文最后部分篇幅少,应该把最新的相关的司法规定补充进去。同时万颖老师提出了四个具体建议:一是完善路径要与实践结合;二是文章用语要具有统一性;三是划分的四个类案层级,论据上有点薄弱;四是文章的引用要规范、准确,避免不必要的引用。

 

闭幕式

点评环节

论坛闭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蒋成旭老师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肖金明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刘连泰教授分别对本次论坛进行点评。


周伟教授首先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成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部分文章十分前沿,抓住当下热点问题,且具有中国特色。进而提出,各位博士生要将本次论坛上的论文进一步修改后发表;二是参与论坛的博士生需为日后转到公法教学岗位上做好充分准备。周老师对于与会同学提出殷切期望,作品能够不断成长,讲好中国故事。


肖金明教授回顾了刘松山教授提出的公法学研究的十二个关键:抓大问题;抓住问题要害;了解历史,特别是中共党史,对重要政治人物也要有深入研究;注意搜集、研究重要文件;精确把握体制;行文表述把握分寸尺度;语言要浅白;视野要宽广,考虑问题要运用立体思维;要创新引证;要克服书生气;文章要写实;处理好学术与政治的关系。肖教授提出十一点,主要认为对公法的认识不仅需要结合对于政策的研究,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统筹协调,还要理清党规国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体化发展。另外,民法典的颁布影响着公法新的定位布局,理清常态法和应急法,国家法和国际法之间的关系是有必要的。肖教授提出在新文科的建设中,需要处理好公法和科学的关系、公法和中国的关系、公法与时代的关系、公法与学科的关系,对同学们提出了谆谆嘱托。


刘连泰教授提出了三组关键词:宪法、行政法与法理:广义的公法十分重要,公法论坛的视野可以更加广阔,融会贯通至其他法学学科;话语、规范与解释: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是三个问题,不能被虚假的问题蒙蔽双眼;材料、分析与整合:目前的文章多数是材料的堆砌,同学应提升素材的加工能力。刘教授嘱托同学们应有一颗超越功利、更加包容的心。


颁奖环节

蒋成旭老师介绍,本次论坛自6月征稿,至9月17日截稿,共收到168篇论文。评审采取资深专家与青年教师相结合的方式,并向评审专家收集具体的评审意见。宪法共邀请刘松山、刘连泰、李忠夏、张翔、王锴、陈征、黄明涛、刘练军、郑磊9位老师。行政法共邀请朱芒、肖泽晟、赵宏、何海波、王贵松、王青斌、宋华琳、陈越峰、熊樟林、胡敏洁10位老师。青年教师共邀请邢斌文、谭清值、范继增、黄锴、贾圣真、胡若溟、黄娟、章程、蒋成旭、查云飞、冯洋、韩宁12位老师。其他学科共邀请魏斌、马光2位老师。总计33位老师进行了论文评审,共收到具体的审稿意见230逾件,对各位评审老师耐心而细致的评审表示感谢。

本次共设置四个奖项:一等奖颁奖嘉宾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获奖博士生为:梁捷莺、周维栋、张硕;二等奖颁奖嘉宾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松山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肖金明教授,获奖博士生为:张演锋、周智博、郑晓军、黄晨阳、崇文瑞、贺彤、徐振铭;三等奖颁奖嘉宾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刘连泰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刘练军教授,获奖博士生为:李娟、赵阳、刘梦妮、李策、金龙君、刘书辰、李志颖、唐安然、周苏湘、张航、姚伟东、王正鑫、马晶、董建、奚若晨。本次论坛最佳评议奖的获得者是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生邓稀文,颁奖嘉宾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冯洋副教授。

 



会旗交接

本届博士论坛主办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代表殷瑞洁同学将会旗交接给第十七届博士论坛主办方北京大学代表郑悠然同学。


下届主办方代表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郑悠然同学代表下届主办方发言,她首先表示很荣幸能作为代表在此发言,同时认为本届会议议题广泛,本届论坛极其成功,表示作为下一届主办方,希望与各位相遇在硕果累累的金秋。


闭幕致辞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郑春燕教授代表主办单位作闭幕致辞,她说回想起成长经历,最有帮助的就是读书会、学术会议,学习如何敏锐地捕捉选题。此次参会人员来自不同大学,每个大学都有培养学生的特殊风格和路径,这种对比可以明晰什么是自己的优势以及前进的路径。希望各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有益之处,并希望公法学界不断迭代出新的公法学人。最后,郑春燕教授对论文评审专家、会务组同学等幕后工作人员及参会专家、同学表示了感谢,期待明年北大相见。


(内容未经发言人审核)

供稿:沈俊栗、陈锐仙

摄影:张馨予、姬贺


 

浙大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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