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法律人的书架上应该有哪些书?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长夜将尽 Author 施汉博
推荐说明
第一,本书单主要推荐给初学者。既然是给初学者推荐书单,那么书目不能太多,并且尽量推荐篇幅短小精悍的书。
从学生学习方面来讲,开始学的时候绝对不能把学习面搞得太广了,应该抓住一两本书认真地读。
第二,在学校阶段,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传授一定量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自然是核心内容。
个人认为,在基础学习之外,应该找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基础科目进行深入学习,这样最能培养法律思维。
因此,在基础教科书之外,笔者选择了民法总论、合同法、刑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法学方法论等科目,推荐了一些比较深的书,精读、相互对比阅读,定然会有收获,但数量也并不大,只作为研读的初步指引。
我看现在有的写博士论文,有的一个论文后面有两三百种书,我有的时候怀疑是不是都读过这些书,还是拿出来吓唬人的?但是我又不敢怀疑人家,现在年轻人的读书能力确实比我们以前强。但是我还是有点怀疑,就算一本书读一个星期,要读几百本书才能写博士论文,哪有那么多时间?所以不要以多为好。
第三,法律人不能不学人文社科。
因此,本书单推荐了一些人文社科方面的书。有一些基础的教科书,基本上都翻译自西方国家现行的经典教科书,属于最新的系统性知识。然后还有一些人文社科经典,经典都是流传百年的书,虽不是最新的体系性知识,但是非常深刻隽永,往往包含一些颠扑不破的永恒真理,读这些书可以增加自己的底蕴。当然经典的数量也是非常庞大的,推荐经典只能是个性化很强的推荐。
同样,推荐的数量不是太多,多了必然看不完。
第四,梁慧星老师对读书提出过精辟的论述。梁老师提出了读书的三种方法:精读、泛读和研读。精读一本好的教材,掌握概念和理论体系;通过泛读来扩大知识面;结合研究问题研读相关的教材、著作、论文等,放在一起加以比较、加以分析。
个人认为,对于各个部门法的基础教科书,需要精读,掌握概念和理论体系,一遍不行可能需要阅读多遍。对于人文社科书目,泛读即可,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体系庞大,不可能全部深入研究,通过泛读掌握大概即可,顺便寻找自己的兴趣点,对于特别有兴趣的内容可以自己找书深入研究,泛读主要是构建基本的知识体系,培养兴趣爱好,尤其是培养兴趣爱好特别关键。
对于部门法拓展书目,比较适合研读,阅读过程中一定要有问题意识,针对相同的问题,仔细研究各本书的观点和论述,加以比较分析并形成自己的观点。这样仔细研究过几十个问题之后,法律思维水平必然会有较大的提高。第五,知识是学无止境的,书也是无穷无尽的。等学到一定层次,自己就会知道该看什么书,想看什么书,并且知道怎么找书。
例如学习法学方法论,从杨仁寿、克莱默、黄茂荣逐步过渡到拉伦茨,然后从拉伦茨书前半部分的论述可能引发对法律论证理论的兴趣,然后就会找到阿列克西、佩策尼克、阿尔尼奥等,然后可能发现法律论证与道德论证有相似性,又会对伦理学、元伦理学产生兴趣,然后可能会对诠释学产生兴趣,想阅读伽达默尔,以此类推。
人文社科的学问虽然分科,但主要出于研究的方便,社会生活并不分科,很多学问都有相似性,背后都受同样的规律支配,找到越多的这种相似性,理解了背后的统一规律,你的思想层次才能更上一层楼,这个过程也是永无止境的。
学习、研究可以比作徒步旅行,从茂密的森林出发,身边尽是伙伴,在森林中你可以发现和学习到无数知识;然后你继续前进,森林中的树木开始稀疏、也没有那么高大了,你身边的同伴也有所减少;你继续向前,逐步走到了灌木丛,身边只剩下很少的同伴;你依旧勇敢向前,走到了隔壁,身边的同伴已经寥寥无几,放眼望去,只有零零星星半死不活的灌木,再远处则是一望无尽的黄沙;突然一阵风暴袭来,卷起漫天黄沙,昏天黑地,你义无反顾的走入风沙,消失在同行人的视野中,你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
另外需要说明,本文中的一些评论未必恰当,也有胡说八道的嫌疑,请读者注意鉴别。
第一篇:基础教科书书目每个部门法推荐一到两种内容范围相同的书,可以择一阅读,也可以对比阅读。
一、法理学
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本身是比较抽象的,但大学时往往安排到大一,鉴于初入大学校门的学生接受能力有限,法理学参考书应尽量做到通俗易懂,教学目的多少带有启蒙性,培养兴趣爱好为主,因此不需要太过纠结懂得多、会背诵。
二、宪法学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虽然和未来的实务关系不大,但是非常重要,对于培养学生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用处。权力制衡、权力监督的理念,应该尽早的深入人心。宪法学也有启蒙作用,不应该把宪法学弄得很枯燥。由于宪法与实务关系不大,若未来不以研究宪法为业,宪法的具体条文稍微了解一下即可,全世界民主自由国家普遍赞同的理念是学习的重点。
三、中国法律史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中国法制史似乎没有听说过很生动有趣的教材,不好推荐,为了考试可以使用老师指定或推荐的教材。
如果为了自己学习,可以看看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学习法律,历史当然也很重要,但我们法系都变了,当代法律与历史上各朝各代法律完全不是一回事,普通的法制史教材罗列各个朝代的法律制度,主要要求学生背诵,不知道意义何在。中国法制史更像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应该学习的科目,从中寻找历史的因果,似乎是历史学家的任务。
四、刑法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张明楷老师的书主要是借鉴日本法,采用三阶层或变形的两阶层理论(即不法和责任,是犯罪论的核心)。张老师的书对理论和实务影响都很大。
我国传统的四要件理论,可以参考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五、民法
不论对于将来搞那个方向的法律人来讲,民法都是最基础的学科,一定要把民法搞好。民法与刑法不同,可以细分为好几个科目,下面按照细分科目进行推荐。民法典生效后,部分书目还没来得及根据民法典修订,学习时应注意关注书的时效性,并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学习。
(一)民法总论
梁慧星:《民法总则》,法律出版社。
崔建远等:《民法总则》,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合同法
崔建远:《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韩世远:《合同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侵权法
程啸:《侵权责任法》,法律出版社。
(四)物权法
刘家安:《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崔建远:《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综合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整个民法学完之后,可以看看王泽鉴教授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人称天龙八部,是论文集,要综合用到整个民法的知识。
本书篇幅不小,可以挑选自己感兴趣的问题,阅读二三十篇即可。
对于台湾地区民法的体系性知识,可以参考王泽鉴:《民法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配合《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使用,用于查询基本的知识点。
六、刑事诉讼法
易延友:《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陈瑞华:《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七、民事诉讼法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王亚新等:《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
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何海波:《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行政法教材哪本好,说实在的,咱也不懂,咱也不专业,也没听说过哪本书特别受欢迎。行政法本身比较枯燥,可能写出好教材比较难吧。为了考试可以使用老师指定或推荐的教材。为了自己学习,可以读读台湾有定评的教科书。例如: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翁岳生《行政法(上下)》、陈敏《行政法总论》,后两本书篇幅较大。
九、知识产权法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十、商法
施天涛:《商法学》,法律出版社。
通用教科书首推施天涛老师的《商法学》。另外,商法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比重不高,学分不多,安排课程不能像民法那样细分科目都学一遍,但商法在司法实践中使用的非常多,将来有志于实务的同学们可以多看点商法的书,自学即可,因此对各个商法部门也推荐教材。公司法其实非常重要,大学里应该安排单独的课程。朱锦清老师就认为,将公司法作为商法课程的一部分来讲解,不单独开设公司法课程是不合理的。
(一)公司法
施天涛:《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
朱锦清:《公司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证券法
朱锦清:《证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彭冰:《中国证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由于版本比较旧,书中引用的规定已经过时,阅读时可以参考最新的规定。)
(三)保险法
李玉泉:《保险法》,法律出版社。
(四)票据法
谢怀栻著、程啸增订:《票据法概论》,法律出版社。
(五)破产法
许德风:《破产法论:解释与功能比较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
(六)信托法
周小明:《信托制度:法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
(七)银行法
吴志攀:《金融法概论》
第二篇:部门法拓展书目为培养法律思维,除了阅读基础的教科书之外,还可以精选一两个自己感兴趣的部门法进行深入学习。
笔者选择民法总论、合同法、刑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法学方法论进行推荐。很多学校可能不开设法学方法论的课程,看书自学也无妨。喜欢民事诉讼法的同学,研究证明责任论也是不错的选择。
一、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的核心是法律行为论,非常抽象,不适合初学者深入研究。只有在整个民法学习完毕之后,再回过头来仔细研究民法总论,才会有比较大的收获。建议按照这个顺序学习。
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
朱庆育:《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杨代雄:《法律行为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宇:《民法总则要义:规范释论与判解集注》,法律出版社。
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
弗卢梅:《法律行为论》,法律出版社。
山本敬三:《民法讲义1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合同法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朱广新:《合同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范斯沃斯:《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弗朗索瓦·泰雷:《法国债法:契约篇》,中国法制出版社。
小口彦太等:《中国合同法研究:中日民事法学之对话》,人民法院出版社。
三、刑法
山口厚:《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西田典之:《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前田雅英:《刑法总论讲义》,北京大学出版社。
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都是日本刑法学,对比阅读,必有收获。笔者认为,相比于针对德国、日本、意大利等进行大范围的比较法阅读,针对日本一个国家,阅读不同作者的教科书,学习效果可能要更好一些,面对同样的法条,同样的判例,每个学者给出自己不同的解读,这样的比较阅读更深入、更细致,更容易激发思考,激励形成自己的判断。当然如果想拓宽知识面,学习更加多元化的体系,可以再参考德国的刑法教科书,例如:金德霍伊泽尔《刑法总论教科书》。上述作者除了前田雅英之外,每个人的刑法各论教科书也都翻译出版了,对刑法各论有兴趣的人,可以阅读上述作者的刑法各论教科书。
四、公司法
公司法除了上面推荐的两本中国作者的著作,国内比较有名的教科书还有:
王军:《中国公司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邓峰:《普通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翻译出版社英美公司法经典书籍包括:
克拉克曼等:《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法律出版社。
伊斯特布鲁克等:《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北京大学出版社。
罗曼诺:《公司法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本书是公司法经典论文的摘要选编和作者评论)
伊斯特布鲁克等,《公司法的逻辑》,黄辉译,法律出版社。(本书是黄辉教授编选并翻译的公司法经典论文)
戴维斯:《现代公司法原理》,法律出版社。(本书是英国公司法经典教科书)
五、民事诉讼法
新堂幸司:《新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伊藤真:《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桥宏志:《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上面两本书是日文原著《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上下册的翻译,原著已经更新了,之前说要出新的译本,由原译者张卫平、许可、林剑锋三位老师联袂翻译,后来又说不出新版了,不知何故,有些可惜。)
陈荣宗、林庆苗:《民事诉讼法》,三民书局。
喜欢证明责任论,想研究的同学,可以参考:
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普维庭:《现代证明责任问题》,法律出版社。
六、法学方法论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
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
克莱默:《法律方法论》,法律出版社。
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本书有台湾陈爱娥老师翻译的简版,和大陆黄家镇老师翻译的全本。由于本书确实难读,建议两本对照阅读。)
舒国滢:《法学的知识谱系》,商务印书馆。
阅读法学方法论的书,讲究由浅入深,拉伦茨的书非常好,很深刻,但初学者直接阅读也是不易理解的。建议以杨仁寿《法学方法论》起步,中间对比阅读齐佩利乌斯、克莱默、王泽鉴、黄茂荣,最后攻克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含有学术史的内容,想在更大范围内更详细的了解方法论的历史,可以参考舒国滢《法学的知识谱系》。魏德士的《法理学》中也有法学方法论的部分,难度不大,可供初学者入门参考。
第三篇:人文社科书目
法律人不能不懂人文社科,因此推荐一些人文社科的基础书目。
一、经济学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商务印书馆。
曼昆:《经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斯蒂格利茨等:《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本书内容和范围相差不大,择其一阅读即可。
二、政治学
包刚升:《政治学通识》,北京大学出版社。
海伍德:《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罗斯金:《政治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社会学
吉登斯:《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波普诺:《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对中国社会学特别感兴趣的同学,推荐阅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近两年出版的“中国社会学经典文库”,包括《金翼》、《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等书目。费孝通《乡土中国》和曹锦清《黄河边上的中国》也是经典。
四、心理学
津巴多:《心理学与生活》,人民邮电出版社。
迈尔斯:《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五、逻辑学
柯匹:《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本书比较厚,简明一点的可以选择陈波《逻辑学十五讲》。
六、管理学
罗宾斯:《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七、哲学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下)》,商务印书馆。
八、伦理学
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
九、语言文字
吕叔湘等:《语法修辞讲话》,商务印书馆。
王希杰:《汉语修辞学》,商务印书馆。
从事法律工作,文字功底非常重要,要重视汉语的学习。当然学习汉语主要不靠语法和修辞,要靠大量阅读经典的文学作品培养语感。但基本的语法与修辞知识应当有所了解。
上面推荐的都是当代教科书,阅读之后便于形成最新的知识体系。但人文社科的古典名著往往论述深刻,发人深省,虽然不是最新的体系,但其中蕴含的真理,是不会过时的。人文社科经典非常多,推荐起来必然因人而异,笔者推荐一些与政治法律比较相近的,量也不能太大。阅读经典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商务印书馆。密尔(穆勒):《论自由》,商务印书馆。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费孝通:《乡土中国》。
十、文学类
优秀的文学作品更是浩如烟海,此处仅推荐几本笔者认为法律人应该看的。
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
齐邦媛:《巨流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王鼎钧:《王鼎钧回忆录》(四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何兆武:《上学记》,人民文学出版社。
奥威尔:《一九八四》,上海译文出版社
奥威尔:《动物农场》,上海译文出版社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等(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四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结 语
加缪曾说过:今天的作家。不应为制造历史的人服务,而要为承受历史的人服务,否则,他们将形影相吊,远离真正的艺术。
我觉得这句话用到法律人身上,可以这也说:今天的法律人,不应为制造历史的人服务,而要为承受历史的人服务,否则,他们将形影相吊,远离真正的善良与公正!
何兆武先生说过:幸福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你必须觉得个人前途是光明的、美好的,可是这又非常模糊,非常朦胧,并不一定是什么明确的目标。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前景,也必须是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如果社会整体在腐败下去,个人是不可能真正幸福的。人总是靠着希望生活的,这两个希望是最根本的。法律人的希望,在于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希望,希望大家都能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充满希望。
作者 | 施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