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养老保险要怎么处理才能不中断呢?
离职后
养老保险要怎么处理
才能不中断?
今天就带大家
看看这两种方法
01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在户籍地或省内就业地参保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546元,缴费基数上限26421元。
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费费率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即最低需缴4546*20%=909.2元,最高可缴26421*20%=5284.2元。
在哪里参保?
(1)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3)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
02
在户籍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佛山市户籍或佛山市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
注意: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人员,其60周岁达龄时须为本市户籍(2010年1月1日前迁入本市户籍的除外);港澳台居民,其60周岁达龄时须持有佛山市港澳台居住证且已有城乡居保参保记录。
缴费标准
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设有11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1个档次进行缴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线上都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
登录后,左上角参保地选择“佛山”,再点击首页“社保”进入佛山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养老”-“个人参保缴费”,即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应选择办理缴费登记、清缴社保费等业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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