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保要这样申报,个人无需缴费!
禅城街坊注意啦!禅城区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保于2019年10月15日开始申报,11月15日截止,需要参加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街坊们,记得及时办理哦!
根据佛府〔2016〕76号文件规定,本市户籍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难居民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属区财政全额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统称为特殊困难人员,凡未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的特殊困难人员,将由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申报以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由政府财政补贴,个人无需缴费。
之前已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参加了2019年基本医保的街坊要注意了,若目前您已失去特殊困难人员资格,将不能以困难人员身份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保。
如果您需要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医保,需要这样做: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
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11月15日前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参保。
我是低保户,目前正在领取失业救济,所以暂时不用参居民医保。但失业金只能领到明年5月,到时候我怎样参加居民医保呢?
A:在年度中途(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或停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特殊困难人员,请在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或停领失业保险待遇)后尽快告知所属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统一为您办理中途参加居民医保。
请注意!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不受90天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请停止职工参保后的特殊困难人员尽快告知村居委会参加居民医保!
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的,还可以致电我们的统一咨询热线:0757-88881200。
禅城社保微信编辑部
回复关键词获取相关资讯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办事预约 | 社保查询 | 办事指南扫码关注禅城社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