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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保要这样申报
禅城街坊注意啦!禅城区居民身份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保已于10月14日开始申报,11月13日截止,需要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街坊们,记得及时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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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府〔2016〕76号文件规定,本市户籍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难居民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属区财政全额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统称为特殊困难人员,凡未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的特殊困难人员,将由相关资格认定部门统一办理以居民身份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自行申报,也无需缴费。
之前已由禅城区民政局、禅城区残联、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参加了2020年基本医保的街坊要注意了,若目前您已失去特殊困难人员资格,将不能以困难人员身份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保。如果您需要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医保,需要这样做: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
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在11月13日前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参保。
请注意!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不受90天内办理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的时间限制,但为确保基本医保的及时接续,请在职工医保停保后尽快告知村居委会上报相关部门为您办理特殊困难人员中途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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