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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一小区业主竟私自种植这个!被公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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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大家都知道,又叫“鸦片”,俗称“大烟”,是国家严厉禁止种植的非法毒品原植物。在自家院子里或屋前棚后种植“大烟”,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近日寿光市公安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活动。
4月11日,在铲毒行动中,寿光市公安局通过无人侦察机,发现寿光市某小区内有人种植罂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张某某在自己院内种植罂粟,民警和张某某当场将所有罂粟全部拔除,共计1100余株,随后寿光市公安局将张某某传唤并进行了询问,张某某对种植罂粟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寿光市公安局张建桥派出所民警侯鹏飞告诉记者:“近期寿光市开展'天目'铲毒行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人工探查,还利用机动性强、高科技的航空器,提高了铲毒水平,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在寿光市蔓延。根据法律规定,种植罂粟等原植物毒品的,及时铲除的,可以免于处罚,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不要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禁毒铲毒 人人有责只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禁种铲毒非法种植罂粟定会无所遁形
来源:寿光市融媒体中心综合
责编: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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