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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一女子被抓!竟在家偷干这事,胆子真大!

最寿光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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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植季节,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寿光市公安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瞄准“绝不让一粒种子落地”的工作目标,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联合镇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大棚区、林场、田间地头、村居、废弃宅院等进行拉网式实地踏查,推进“天目”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4月11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张建桥派出所联合圣城党委用无人机对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进行排查。当排查到某小区时,发现该小区有片院子内种植着罂粟。禁毒大队和张建桥派出所随即派人进行办理,办案民警对该院子业主进行传唤,嫌疑人张某某(女,55岁)到场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事实。

嫌疑人张某某与其种植的罂粟
嫌疑人张某某供述,自己于2019年冬天将从集市上购买的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的院子内。今年春天发芽开始生长成植株,现在罂粟植株高约30厘米,嫌疑人张某某供述自己准备将罂粟植株当菜吃。办案民警现场对张某某种植的罂粟进行了强制铲除。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处理。

非法种植应承担的法律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要心存侥幸认为一株两株没事因为种植即违法违法就要付出“代价”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线索,请您拨打"110"或者0536-5197701

进行举报

来源:寿光公安

责编:七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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