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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新兴街(人民广场)夜市摊位退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经寿光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兴街(人民广场)夜市摊位自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予以退回。具体退费情况公示如表格: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反馈电话:0536-5678108 0536-5678109
邮箱:spjghjsk@wf.shandong.cn
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8日
来源:寿光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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